干部网上“晒财产”应成为制度常态
www.fjnet.cn 2012-08-28 10:37 叶祝颐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朱珺,区财政局副局长,分工行政、政法、科教文财务管理和核算中心。共有住房三套。本人除每月5000多元工资收入外,有部分投资收益。配偶在小学任教,儿子在国内读大学”……这是记者在 “徐州贾汪区勤廉评价系统”官方网站获取的信息。和朱珺一样,该区600名科级干部的家底也悉晒网上,全国网民都能查到。贾汪的做法目前在全国还是独家。(8月27日《新华日报》) 徐州市贾汪区只要求科级干部申报房产、配偶、子女、投资项目等个人情况。而区领导自己不公开个人财产,这不是“大官欺负小官”吗?但是,在《财产申报法》呼之不出的当下,与其他地方官员财产由组织内部掌握、放到内网公布不同的是,徐州市贾汪区在官员个人事项报告的问题上寻求制度突破。把600名科级干部的家底全部“晒”在网上,以供全国网民观摩,这是一个制度亮点。此举体现出一种权力谦卑姿态,有利于还原公众的知情权,加强社会监督效果,其导向意义不容否认。 虽说有人认为全面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有难度,时机不成熟,但是在我看来,推进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不能坐等时机成熟,而要迎难而上。温家宝总理曾多次提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如何创造条件推进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徐州市贾汪区做出了有益的制度探索。 资料显示,自从240多年前瑞典首创官员财产透明制以来,这个“治官之术”就被世界多国仿效。目前已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这项制度。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被称为终极反腐利器,民众对此充满期待。如果把官员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收入、房产、汽车以及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情况暴露在阳光下,是从源头约束官员贪腐行为的积极举措。既便于有关部门掌握官员廉洁情况,也有助于公众参与权力监督,一些“清廉国家”的反腐经验也证明了建立健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必要性。比如,在清廉指数目前排名第一的新加坡,公务员只要有超出收入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就要被推定为贪污。 虽说要求官员公示家庭成员财产涉及到隐私的问题。但是“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官员作为公众人物与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公众不仅对其寄予厚望,而且有权利监督其如何使用权力。在一定意义上讲,官员的隐私空间比普通公众要小一些,其家庭成员的有关信息并非单纯的隐私,而是一种公共资源。公众有权知晓这种公共资源。掌握公权力和公共资源的人,必须要尊重公众的知情权。二套房认房又认贷,住房征信系统逐步完善,即将全国联网,也为官员财产公示扫清了技术障碍。 不过,从报道提供的信息来看,徐州市贾汪区600多名干部的公开信息内容,系个人自主填写申报,组织未加核实。就连纪检部门也承认存在隐瞒家底或偷工减料申报的情况。如果官员申报虚假财产信息,纪检、组织部门不加以甄别,官员财产公示的意义也会大打折扣。在我看来,贾汪区不仅要创新科级干部网上晒财产的制度,更要完善监督问责措施,对财产申报不真实的官员,要启动调查、问责程序。 当然,从本质上讲,科级干部网上晒家底只是落实社会监督,打造阳光政府的第一步,如何让权力受到监督与制约才是问题的关键。不仅科级干部财产应该公示,所有官员个人重大事项都应如实申报,官员公示财产接受民众监督应成为制度常态。 俗话说,“真金不怕火炼”。如果官员财产信息能够经受民众检验,如果有关部门以此为契机建立官员个人事项报告长效机制,对官员财产公示进行跟踪、动态管理。要求官员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对财产信息申报不真实的官员,启动问责程序。随着时间的推移,干部房产、投资等个人事项报告将步入制度化轨道,这也将为全面推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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