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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在"邹恒甫微博事件"中的傲慢与鸵鸟

www.fjnet.cn 2012-09-03 15:32  贱言献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北京大学8月31日发布关于“邹恒甫微博”所涉及内容的第三次声明。声明称,北大已起诉邹恒甫,起诉书已于本日递交法院;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对此事件做出进一步回应。(《中国新闻网》9月1日)

事情的起因是,8月21日,前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邹恒甫在实名微博上爆料,称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厅服务员,北大内酒店服务生走后门上北大学位班。邹恒甫还转发北大学生微博,称学生会每年百万元外联资金被挥霍,学生干部贿选上位。

邹恒甫微博爆料之后,激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然而,邹恒甫却和北大玩起了隔空喊话的游戏,北大先是矢口否认,然后表示展开“多途径”的调查;邹恒甫则先是表示只愿和中纪委谈,然后又承认“夸大是他的一贯风格”。但同时,邹恒甫又说“夸大其词是他的策略”、“自己是指了解到的少数院长、副院长、教授”、“只查梦桃源是舍大取小”。

在法治社会,将纠纷交由法律来解决,是正确的方向,至于是该选择起诉的方式,还是报案的方式,是值得商榷的。而北大表示,“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对此事件做出进一步回应”,没有体现出解决问题、端正办学的诚意,是一种鸵鸟心态,让人不敢苟同。

邹恒甫夸大举报属实,但并不能因此证明北大就完全没问题。起诉与报案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起诉将举证的责任全部归到了邹恒甫个人的身上,由于个人掌握信息有限、能力有限,取证必然艰难,要证明自己的举报完全属实,难度是比较大的;而报案则不同,将取证的责任交给了有侦查权的公安部门,无能是权力、专业程度、技术手段,还是侦查范围,都比由邹恒甫个人举证容易一些。

邹恒甫的爆料,实际上涉及到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院长、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厅服务员,是一个师德师风的问题;二是北大内酒店服务生走后门上北大学位班,是一个招生公平、腐败交易的问题;三是学生会每年百万元外联资金被挥霍,学生干部贿选上位,是一个学校资金管理、学生教育的问题。

北京大学存不存在师德师风的问题?2011年8月22日的《京华时报》曾报道一个案例,北大教授王学明在云南丽江邂逅高二女生小丽后,以承诺帮她找学校上北大为诱,包养了小丽两年。媒体曝光后,北大开除了这一教授。这个个案是不是一个孤例?值得怀疑。

北京大学存不存在招生不公的问题?输入“北大招生黑幕”在百度搜索,竟然出现了70多万个网页,网络上所有的爆料都是无中生有,恐怕不见得。实际的例子,2004年,河海大学法律系讲师甘德怀报考北大法学院朱苏力的博士,甘德怀的笔试成绩和专业课成绩都名列第一,但在复试中落榜。事件之后,公众对北大招生公平的质疑一直未除,还有众考生跟着揭露北大考研黑幕。究竟有没有黑幕?北大至今没有一个令公众信服的说法。

北京大学存不存学校资金管理、学生教育的问题?原始的爆料者并非邹恒甫,而是转发的北大学生微博,学生为什么选择到网上曝料,可能正是现实的反应途径不畅,即使邹恒甫转发学生的微博之后,北大也并没有单独就此事作出回应,而是只盯着“院长、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厅服务员”就事论事。

我不赞成邹恒甫夸大爆料,但也不赞成北京大学的这种鸵鸟心态。退一步说,北大即使赢了邹恒甫这场官司,邹恒甫作了公开的澄清和道歉,公众对北大的质疑也未必就跟着全部消除了。选择法律手段维权,是作为法人的北京大学的权利,虽然我们可以指指点点,但却不能干涉阻止。但面对仍难以消除的公众质疑,选择沉默未必就是北大应有的姿态。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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