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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国民就地享受权利

www.fjnet.cn 2012-09-07 07:22  付小为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昨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颁布实施两年来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于外界关注的随迁子女异地高考问题,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要在符合一定准入条件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地解决。

异地高考问题其实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延续。2003年,国家为解决跟随父母进城务工的孩子们的义务教育问题,提出了“两为主”的政策,帮助他们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成效颇为显著。如今,这些孩子刚好到了高考升学年纪,并共同面临在哪高考的难题。

不同于高考移民,钻政策的空子破坏教育公平,异地高考是为了实现有户籍学生与无户籍学生的同等权利,促进教育公平。

从家长方面的准入条件来看,家长有诸如稳定工作、稳定住所、稳定收入、缴纳各种保险、常住人口等限定。众所周知,进城务工人员的工作形态并不稳定,很多工种提供的待遇、条件也无法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这意味着,异地高考的一些硬性规定与进城务工人群的普遍状况无法对接,光是家长这一项,就可以将很多无户籍学生拒于政策之外。

异地高考的称谓本身,就是一种户籍视角。没有户籍,那么就用稳定的工作、住所、收入、保险等“类户籍”标准,以另一种形式实现一部分户籍管理所期的功能。然而,在客观上,它又与流动人口生存状况及其内部复杂结构不符。

此次异地高考政策覆盖人群是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但就整体流动人口而言,情况可能更为复杂。中国大规模人口流动持续了30多年,这其中,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也即进城务工并不是唯一形式,其他还包括从城市到城市的流动,这种流动形式目前越来越多,在未来,也不能排除城市人口向农村流动的情况出现。如果囿于户籍视角,纠缠异地高考上的各种问题可能很难真正解决。

其实不光是教育问题,养老、医疗乃至许多社会、政治、经济权利的实现,都面临户籍地与生活地的分割问题。而没有户籍或者脱离户籍所在地生活,往往意味着某些权利的“丧失”或打折,这本身就是社会不公的表现。

必须承认,户籍制度已经形成了稳固的利益格局,一夕之间取消,阻力和困难可想而知。然而,站在社会权利公平角度,朝向人口流动这一不可逆转的趋势,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居住、生活,展开自己的人生,便理所当然地享受这个地方的各项福利,也就是说,包括教育权在内,应让民众能够就地平等地享受各种权利。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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