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校车绝对不是限制校车
www.fjnet.cn 2012-09-07 08:23 李天扬 来源:燕赵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更多观点: 校车安全,怎么重视都不过分。特别是在前一段时间校车事故频发的背景下,当然要强调加强管理。但是,加强管理,是不是就意味着设制重重障碍,加以限制呢? 有此一问,是因为看到一条新闻:在厦门,校车要拿到牌照,竟需12个部门审批。一家幼儿园,买了车上不了牌,已经开学了,孩子们怎么办?园长诉苦道:“我真是快被逼疯了!”“逼疯”云云,固然是夸张之语。但是,各地校车上牌难,是不争的事实。 校车曾经出了那么多事故,实在令人痛心万分。这当然与管理不力有关——— 车况太糟糕、司机无资质,不出事才怪。于是,从上到下,一致认为要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国务院已于今年4月5日颁布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这些观点和做法,当然是正确的,甚至是必须的。 但是,现在事情似乎有点走向了反面,校车管理事涉多个部门,谁都不愿意承担“疏于管理”之责,于是,你有意无意抬高门槛,我自觉不自觉推卸责任,校车上牌,就难上加难。 舆论不止一次批评过“懒政思维”,大家都还记得,因为网吧可能让未成年人打网游上瘾,某地下令全城网吧关门;因为洗脚屋有藏污纳垢之嫌,某地下令取缔洗脚业……甚至因为要防狂犬病,某地竟下令全城屠狗。如此“加强管理”,实在令人无语。 回过头来再说校车管理。显然,对管理者来说,当然是校车数量越少,出事故的概率就越低。可是,如果抱着这种想法给校车上牌设制障碍,恐怕也不是一种好的管理思维。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车子,可以用作校车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里是这么说的:“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三)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这些条例,简明扼要,据法律专家分析,要界定车辆是不是符合标准,还需要各地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但是绝大多数省份的办法尚未出台,这也成了校车上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诚然,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制定法规需要过程,校车管理事涉诸多部门也符合常理。但是,这些都不能成为限制校车上牌的理由。 我们知道,公众对那些招摇过市的“特权车”,非常有意见。但是,像救护车、消防车等车辆,却是应该享受“特权”的。其实,对校车也应该多给一些“特权”,比如,允许校车走公交专用道;比如,允许校车在固定站点停车、上下客;比如,遇道路拥堵,让校车优先通行;比如,减免校车的养路费、通行费之类的费用,等等。 同样道理,校车在申领牌照时,也应有“特权”,应享用“绿色通道”。如果因为政府的实施意见没有出台,能不能根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的办法,特事特办,给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尽快发放牌照呢? 请记住,加强校车管理,是为了安全,绝不是为了限制校车上路。让离家远的孩子们都能乘上安全的校车,是政府应该努力实现的目标,也是政府的责任所在。 □特约评论员 李天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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