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遏制“天价烟”是系统工程

www.fjnet.cn 2012-09-16 23:27  余明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不是为满足普通消费者的需求,而是瞄准了礼品和公款消费市场——正是因为这样的特质,“天价烟”一直饱受非议。近年来,“天价烟”成了腐败案件的“孪生兄弟”,部分官员因此落马,使得“天价烟”更是成为了众矢之的。在这样的背景下,长沙市全城禁售“天价烟”的举措,赢来了一些叫好之声。不过,对于抑制腐败、公款消费以及遏制奢靡之风来说,与其采取禁售“天价烟”这样扬汤止沸的办法,不如出台釜底抽薪的措施。(法制日报9月13日)

对于简单禁售“天价烟”能够抑制腐败、公款消费以及遏制奢靡之风,可以说是一个想当然的想法,从根本上说不会有多少效果。多地禁售效果不彰、不招群众待见,还惹来公众非议便是明证。

众所周知,一城一地的“天价烟”禁售,对于真正有高档烟需求的群体来说,只是减少了购货渠道、增加了购货难度和成本而已。因为在没有全面断货和现代商业购销渠道越来越多样化、快速化、便捷化的时代,如长沙禁售“天价烟”,可以到湘潭市购买,重庆市禁售“天价烟”,可以到成都去买……而且,即使对于禁售城市而言,高档烟只是“禁售”而非天然的“禁流通”和“禁消费”。因此,从外地“带回来”、“捎回来”、“购回来”的高档烟、“天价烟”并不在被强制管理范围,不论民间消费和官场消费实质上亦因此不会受到多大影响。

而且,从法理上讲,也并没有那一条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高档烟、“天价烟”在某一地一市以及特定消费群体的流通和消费。因此,对于在消费市场上本来就占有“天然优势”并具有巨大能量和能力的官场消费、公家消费和高端消费,指望片面禁售“天价烟”就能抑制腐败、公款消费以及遏制奢靡之风,无异于掩耳盗铃、自欺欺人。而这些消费群体的消费在某种程度上却恰恰反映、引领和影响着抑制腐败、公款消费以及遏制奢靡之风的水平和效果

当然,这不是说,禁售“天价烟”对抑制腐败、公款消费以及遏制奢靡之风毫无用处和益处。而是说,禁售“天价烟”应该是一个全国性的行动,是一个系统、全面的工程,方能达到预期的治理效果。很显然,“天价烟”禁售,既然能够在某一地或多地执行,也必然有在更大范围内甚至全国范围内不分城市乡村、中部西部、发达还是落后地区执行的可能和理由,而且事实也证明这样行事的必要性。也只有这样,才能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纵横联合互动,达到综合治理的效果。同时,还可以通过制定严苛的公务招待规定,规范公务招待用烟。如规定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国有企事业单位,不管是在本地还是在外地,一律不得通过购买、捎带等手段获得高档“天价烟”,也不论是工作内工作外,还是在本地外地、本单位外单位、上山还是下乡,只要是公家人,也一律不准消费“天价烟”等,遏制“公务天价烟”的泛滥和流行。甚至,还可以设置一些具体的、严格的生产高档烟、“天价烟”的准入条件,遏制一些烟草企业随便采取一些工艺,起一些名称,就生产名目繁多的“天价烟”,让“天价烟”泛滥成灾。

有消费又有供给,想不让“天价烟”流行都不行。反过来,充足的“天价烟”供给又会刺激“天价烟”消费,与社会风气、公务廉政而要都可能是负面作用。因此,遏制“天价烟”,从“天价烟”的供应量上做文章不失为一个治本之策。当然,如果再配合上全面明细的“三公公开”,相信遏制“天价烟”的治理效果会更好。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