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时政观察 > 正文

湄公河案一审判决彰显司法正义

www.fjnet.cn 2012-11-07 10:44  傅达林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湄公河案的公正判决,不仅体现出中国司法捍卫本国公民生命权和财产安全的能力,更彰显出中国对危害国际安全秩序的跨国犯罪严惩不贷的决心。

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6日一审宣判,糯康犯罪集团6名被告人受到中国法律的惩处,其中糯康等4人被昆明市中院依法判处死刑,其他2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有期徒刑8年。

任何犯罪都是“个人针对社会的战争”,必须受到法律的正义审判。在司法主权管辖之下,外国人也不例外。湄公河案的公正判决,不仅体现出中国司法捍卫本国公民生命权和财产安全的能力,更彰显出中国对危害国际安全秩序的跨国犯罪严惩不贷的决心。

湄公河惨案中13位同胞殒命国外,如此残忍的犯罪行为,如何排除不当的情绪干扰和过度的外交敏感,将案件做成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这本身考验着司法机关的能力水平。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虽然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上诉,但形成于司法机关严密的证据确认和逻辑认定基础之上,无疑做到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从实体上看,中国司法机关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展开了跨国调查和取证,昆明市中院还依法传唤了泰国、老挝13名证人出庭作证,仔细辨析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为案件的公正判决奠定了坚实基础。从程序上分析,该案的司法审判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尤其是对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极度尊重,为6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保障被告人在庭审中使用其通晓的语言参与诉讼。如此,凸显出中国司法的正义价值和程序文明。

在世界范围内,死刑或许是一个令人不悦的字眼,但建立在严格司法审判基础上的死刑适用,既是对一国法律秩序与尊严的尊重,也是对被犯罪严重撕裂的社会关系的修复。鉴于死刑的利害关系,中国司法机关并未采取简单的报应刑罚观,对6被告全部判决死刑,而是根据宽严相济、罪刑责相适应的原则,在细致把握案件具体情节的基础上,分别定罪、均衡量刑。这样的刑事司法结果,既贯彻了中国司法一贯的“少杀、慎杀”政策,更鲜明地折射出司法矫正正义的科学性与正当性。

我们相信,无论是本案今后的司法程序,还是继续寻求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处理,中国司法机关必将作出公正的裁判结果,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司法的正义与文明。同时,这种涉案刑事案件追诉中形成的扎实细致的办案作风,也势必会带动整个国内刑事司法的文明进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