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割别人的肉干吗也要忍痛?
www.fjnet.cn 2012-12-06 23:11 宋志坚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查了《中国成语大词典》,找不到“忍痛割肉”这个成语,“百度百科”与“金山词霸”上也没有,大概编辞书的先生认为这个成语不言自明,无需解释。与此相关的典故倒有两个,一个与“忠”字有关,叫作“割股奉君”,说的是春秋时期晋国的介子推,其所奉之君,乃是晋文公重耳;一个与“孝”字相连,叫作“割股疗亲”,没有落实到具体人头,《宋史·选举志》有明确记载,说是“上以孝取人,则勇者割股,怯者庐墓”,可见“割股”之“勇者”,并不专指某氏某人。无论是“割股奉君”还是“割股疗亲”,因为割的都是自己的肉,痛是可想而知的。如今出现最多的“忍痛割肉”,倒是用来说中小散户之股票的。股市狂跌,亏了老本卖出去的,就叫“割肉”。因为是自己的血汗钱,当然也得忍痛。 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举措,取消行政审批若干项目的新闻,断断续续地时有所闻。随之出现的,却是这个叫作“忍痛割肉”的词语。 倘若不假思索,“忍痛割肉”也就“忍痛割肉”了。因为被某个行政机构审批的项目,也就是某个行政机构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早已被相关行政机构约定俗成地视为他们的“资源”,此所谓“权力资源”。既是“资源”,也就可以顺理成章地“开发”。比如,你要求审批,先得申报;申报之后,需要培训;培训之后,还得考核;考核合格,再发证照,这一个个的环节,都要收费。这是明的,可以作为相关机构的单位福利。实行阳光工资之后,据说福利是一概取消了的,却总会有别的名目出现。至于该审批而不予审批,该发证而不给发证的,还可以借此发一笔暗财。一旦取消了这些行政审批的项目,也就意味着这种“资源”的消失,岂不是“忍痛割肉”? 倘若略加分析,这种“忍痛割肉”的说法,就说不通了。道理极其简单,因为“领导就是服务”,你能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应当是你的服务对象,既不是你可以用权力“开发”的“资源”,也不是你可以借审批这把“刀”去割来食用的肉。取消某个行政审批的项目,只是不能让你再借这个项目的审批去割人家的肉,充其量也只能说是“忍痛”不割人家的肉,怎么能说“忍痛割肉”呢?然而,习惯的力量确实可怕。割别人的肉一旦成了习惯,就误以为可以从别人那里割来的肉就是自己的肉了,于是一旦不割别人的肉了,就有一种痛感,需要“忍痛”。连被人割肉已成习惯的人们,在恍惚之间,也误以为人家是“忍痛割肉”,而不将自己的肉当肉了。 不管怎么说,取消一批本来就不该有的行政审批项目总是好的。我的意思只是,在取消的同时,还得在思想上搞清楚,这不是施惠、施恩于民,而是放权、还政于民。倘若老是将自己割惯了的别人的肉,当作自己的肉,老是惦记着那种“割肉”的痛,不要说继续深入这种行政体制的改革不可能,说不准一有机会,又会将已经取消了的行政审批项目重新恢复起来的,就像那些已经戒烟戒酒的人,老是惦记着那过瘾的滋味,很容易故态复萌一样——那可是放在自己嘴边的肉啊! (福建日报)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1-10]与媒体良性互动应是执政共识
- [ 11-04]打破污点终身制利于信用资源生长
- [ 09-07]智商测试背后是教育资源不均衡
- [ 07-30]假期大学教室可有偿出租吗?
- [ 07-18]演戏
- [ 06-25]资源分配透明化,接待就无“生产力”
- [ 06-21]“风光归国有”别抬高企业开发的门槛
- [ 06-20]风和阳光,能收归国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