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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灯罚则还需更接地气

www.fjnet.cn 2013-01-04 07:44  李力言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黄灯罚则”还需调整完善,多下一些“缓冲”的工夫,让严规更接地气,避免司机无意中掉进“闯黄”陷阱。

从元旦开始,新版交规正式实施,加大了对闯信号灯的处罚力度。其中,“闯黄灯扣6分”的规定引起不小争议,从车主诉苦到网友吐槽再到各地执行中的“变奏”,这一新规其实不无值得商榷的地方。

根据“黄灯罚则”和有关部门的解释,黄灯亮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要停止通行。这在理论上没有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车辆自身有惯性不易刹住车,而且信号突然变化、反应距离很短,也让人不好处理。有专家就根据物理上的“停车视距”测算出,时速20公里、汽车距离停止线10米内肯定刹不住车。一位网友的感慨值得深思:赞成更严厉的交通法规,但是如果严厉到让人无法做到,其意义到底有多大?为了避免闯黄灯和急刹追尾,就得拉大车距、降速慢行,这又会牺牲通行效率,加剧路口拥堵,可谓“除一弊又生一弊”。

再者,在浩浩车流中,认定和执行“黄灯罚则”显然不能靠肉眼,没有配套的交通设施很难做到公平公正。从记者的调查情况来看,一些地方的交通信号装置设置不齐全、不规范、不统一,缺少倒计时装置,特别是在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倒计时,行驶过程中车辆不好操作。这样的信号系统让人有意无意地就抢了黄灯。在实施条件不够充分尤其是取证难的情况下,谁闯了黄灯,谁是无意闯的,谁是有意的,将如何界定?如果有的罚,有的不罚,法规的公平性又从何体现?

从以往教训看,脱离现实的执行难要么导致规则搁浅、法不责众,要么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看谁倒霉撞在枪口上。目前,深圳、济南等地的交警暂不处罚“闯黄灯”,都是因为现有的交通信号不完善、取证系统跟不上、管理措施有空白,一时还很难准确界定和处罚闯黄灯行为。这种执行困境,同样折射出了规定本身与现实存在脱节的问题。

因此,“黄灯罚则”还需调整完善,多下一些“缓冲”的工夫,让严规更接地气。比如,做好管理配套工作,升级交通硬件,使信号灯设置和时长更加人性化,避免司机无意中掉进“闯黄”陷阱。还有一点不可忽视,多倾听从司机到行人等交通参与者的意见,吸收其中的合理成分,让规定更多地凝聚社会共识,从而唤起普遍的执行自觉。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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