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茅台取消“限价令”有何难言之隐?

www.fjnet.cn 2013-01-17 08:58  司马童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月15日,贵州茅台在其官方网站发表声明称,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和贵州省物价局的检查情况,我公司决定取消以前违反垄断法有关的营销政策,并在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和贵州省物价局的的指导下,严格依据反垄断法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具体措施随后公布。(1月16日《京华时报》)

根据媒体的解读,茅台声明中的“取消以前营销政策”,说白了就是将不再坚持“限价令”。而外界记忆犹新的是,去年底在山东济南召开的茅台经销商大会上,茅台当家人曾严令所有经销商坚守价格底线,“一定要沉着,一定要挺住,谁低就取缔谁,毫不含糊!”不久,还对3家不听话的“违法经销商”作出了严厉处罚。

一边是“挺价”指令的言犹在耳,一边是春节销售“黄金期”的越来越近,在这紧要关头,向来财大气粗的国酒茅台,咋就出人意料地“宣布整改”,且还标上了“彻底”二字?至少依我一个局外人之见,以茅台的实力背景与活动能力,即便真的牵扯上了“违反垄断法”,也未必做不到来个缓兵之计、“节后再改”。那么,如今对其“限价令”突然松口的背后,是否有着某种难言之隐的催化呢?

或许不少明眼人士早已想到,倘若真有某种“强大力量”,迫使茅台迅速作出取消“限价令”的决断,显而易见应是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则”的出台,以及其后各地雷厉风行制订更加严密的措施,立即把各项反腐禁令落到实处而产生的“市场反应”。譬如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政府部门努力让“酒桌文化”淡出公众视野,浙江宁波多家高星级酒店出现了公家所订宴席的“退单潮”;同时,一些专营高档名酒的商家,如今正面临一天也卖不出一瓶名酒的尴尬境地。

茅台等的高档白酒,当然不是“政府专享品”,但一度以来,与之类似的高档消费品,却被公众打上了“用的不买,买的不用”的另类标签。换言之,这些名贵高档消费品的市场需求,其很大程度上得仰仗政府部门公务消费的推波助澜,如果真正走上纯粹化的商务支撑路子,则不见得仍能风光八面的“有升无降”,或是自设“价格底线”。

茅台取消“限价令”是不是因着廉政规定和反腐禁令的发力,不得不赶快“放低身段”?答案何时浮出水面,其实已经并不十分重要。这是因为,随着各地严禁公款吃喝玩乐所带来的“市场反应”日益明显,人们正越来越深切地感受到:只要这样的“强势手段”一如既往、毫不手软,或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或是直言不讳吐真话的“取消限价”表现,就会层出不穷地跃入公众的眼帘。茅台取消“限价令”有何难言之隐,说到底,当问各地执行中央规定、促使政风清廉有多大决心。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