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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个人信息保护与官员财产公开

www.fjnet.cn 2013-02-19 08:03  长江日报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房叔”、“房婶”事件频出的当下,一些地方加紧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询规范。这些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这在此前各地已出台的规范中并不多见。

住房信息实行有条件查询、限制查询,并非新近状况。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2008年住建部发布的《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都有了相关的限制规定。但长期以来,地方上对查阅房产信息的规定一直较粗,个人住房信息泄露时有发生,直至“以人查房”方式被当作了反腐利器,一些官员频遭梦魇,地方严格住房信息管制的趋势于是出现。

很多人对地方在这个时间节点严格限定住房信息查询的做法不解,心态背后的问题值得重视。但客观而言,地方举动凸显更为重要的问题。

住房登记是一项重要的物权制度,在世界各国是通行做法。它不是一个专门针对官员的财产登记制度,也不是用来监督官员的一个制度,而是面向全体公民,通过登记公示,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也使第三人知晓物权变动情况,避免权益受损。

以前,个人信息主要由所在单位和一些行政管理部门掌握,不像今天这样面临严峻的安全问题。现在,人们身处信息时代,管理的数据化和网络化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打破“公与私”的界线,个人信息遭泄露,个人生活因隐私共享遭遇的麻烦比比皆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公民个人住房信息应该给予最严格的保护。如果每个人都可以随意地在网上获知他人的住房信息,公民权利只会脆弱不堪,社会危害也极大。不论一个地方的动机和意图如何,“以人查房”都是必须要严格约束的。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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