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兴业杯屏山时评网络征文> 话题 > 正文

对“微改革”多一些理解和支持

www.fjnet.cn 2013-02-19 09:28  滨  兵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伍皓及其所在的云南省红河自治州州委的“微改革”,是值得肯定的。取消受质疑的领导专车,改为公务用车,并公示车辆牌照,设市民监督小组,接受群众监督,这些举措比起某些地方隔靴搔痒似的非强制性规定,不失为一种进步。更重要的是,伍皓作为一个副厅级干部,在各种阻力面前,将公车号码公之于众,主动限权,还是需要勇气和魄力的。

现在,公车私用现象愈演愈烈,民众多有怨言,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尽管难度较大,以往成效不够显著,公车改革也不能因噎废食。虽然仅仅是几个地方、少数人进行的小范围改革,但“微改革”毕竟出台了一系列监督和惩戒措施,彰显了遏制公权私用的决心,顺应了民众期待,只要长期坚持下去,应该会产生积极作用。因此,对于这种自觉的努力,我们不妨多给予一些理解和支持,以鼓励更多地方、更多部门推出类似“微改革”,让“微改革”汇聚成一股强大的力量。(福建日报)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