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带薪休假制度不能成“空头支票”

www.fjnet.cn 2013-02-21 11:23  张 捷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印发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再次成为民众热议的话题。

不少网友反映,国家出台的政策,要七八年后才基本落实,如何让百姓信服?有的网友说,如此长的时间跨度,还是“基本落实”,多少人都退休了,如何享受到福利?他们期盼,关系到民众利益的事,要言必信、行必果。

实际上,早在2008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就开始施行。5年过去了,职工带薪休假难的问题仍未得到显著改善,而落实难是被提及最多的原因:劳资双方地位悬殊、工会支持不足、制度执行乏力和监督不力……

当然,制度的落实遇到困难在所难免。然而,在《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施行五年后,将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基本落实”列为7年后的发展目标,再次折射出制度落实不力的事实。

不抓落实,再美好的蓝图也不过是蓬莱仙境、空中楼阁。为民办实事重在办事,成于务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有关部门不能停留在会议开过了、文件发过了、嘴上讲过了的阶段,应进一步深化、细化,有了“时间表”,再拿出“路线图”,回应公众的关切。

同时,在落实的步骤上要“韧”,在落实的举措上要“实”。相关部门应尽快对谁来落实、怎么落实,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等问题,以及如何完善现有制度等方面,对照时间表,拿出具体方案,建立完善相关责任落实长效机制,让落实效果一年一年见效,别让民众在迷茫中等下去。新华每日电讯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