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雷锋精神从未走远

www.fjnet.cn 2013-03-04 06:41  刘志权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今年3月5日,“学习雷锋纪念日”不知不觉已经走过了50个年头。

对许多人而言,雷锋不但代表了一种精神,更代表了美好的童年记忆——戴着红领巾做好人好事的那种简单的快乐和真诚。成年后的我们,可能热心地给陌生人指路,可能在公交车上给老人或小孩让座,可能会冒着上当的“风险”给寒风中的乞丐几元钱。我们在做这些“举手之劳”时,也许甚至没有想起雷锋;我们形成这样的善良和热心,也许还有后来其他种种因素,但细究根源,多少总可以追溯到那个童年的雷锋记忆。

但是,记忆之所以美好,往往是由于残缺现实的烘托。每年这个时候,机关部门、社会团体、中小学校照例要掀起学雷锋热潮,然而,繁花锦簇却无法掩盖来自民间的冷风:“雷锋叔叔没户口,三月里来四月走。”这句民谣式的冷嘲,既有对学雷锋活动的形式主义的质疑,也有对雷锋精神的轻慢。

轻慢还包括对雷锋精神的狭隘化。雷锋精神本来包含着爱国、助人、敬业、节俭等诸多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长期以来,却只以“助人”的形式体现在对民众的教育中,一些官员在雷锋精神的学习中成了旁观者。当社会整体面临着“道德滑坡”的问题,只要求民众学习雷锋,是没有说服力的。

因此,要解决雷锋精神所遭遇的问题,不如退而思考信仰重建的时代难题。而从民众的角度,怀疑论者有权选择怀疑,但如果因怀疑而放弃行动,我们将一无所获。雷锋精神的要义在于躬行。我们身边不仅有“感动中国”的人物,许多志愿者在大型灾害发生后火速驰援,许多网友发起寒冬送棉衣活动、为山区孩子捐餐活动,许多工作者节假日仍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所有这些平常的行动,也许并未以雷锋精神命名,但都体现了信仰沉默的力量。

而从社会的角度,倡导学雷锋行动固然需要,但更要通过切实的法制建设,从细节上消除阻碍道德行为的一切障碍;要像保护风中的火苗一样,善待所有着眼于信仰重建的行动。如果,一个扶起摔倒的老人都被告诫要先拍照取证,一个敬业正直而不善走上层路线的干部可能招致排挤,那都不正常——只有法制能保护和伸张正义,雷锋精神才能真正扬眉吐气。相关报道见今天A17版

所有这些平常的行动,也许并未以雷锋精神命名,但都体现了信仰沉默的力量。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