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莫将“全国两会”开成“地方两会”

www.fjnet.cn 2013-03-04 17:10  魏  青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某领导在向参加全国“两会”委员、代表打气送行时说,希望各位委员、代表多为我省做广告宣传,进一步争取国家对我省经济社会建设事业的支持,引来更多的商机,引来更多的投资、更多的游客和更多的关注。

地方负责人时刻不忘招商引资,时刻不忘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识应该褒扬,但是,也应该分个场合和环境,召开全国“两会”的主要任务是参全国之政、议全国之政,而且落脚点是“全国”而并非地方。把一个全国参政议政的会议下意识地理解为争取地方发展的“经济拉动会”或者“游说会”不妥。

不可否认,以往,一些地方“派”委员、代表参加“两会”的目的一开始就不纯,开“两会”之意不在“两会”主题本身,而是有意无意把全国“两会”变成了方便的“交际会”、“游说会”或者“争取会”,更有甚者利用“两会”给自己谋名利,于是,敷衍“两会”的现象出现了,提案、议案质量不高,提案、议案中签率低,影响了全国“两会”的质量。

既然是全国的“两会”,地方领导更应该关注的是“两会”的委员、代表有哪些全国性的议案,这些议案质量如何,如果对委员、代表那些全国性的议案仅仅表面关心,而对委员、代表那些地方性的议案却照顾有加,实在地关心,那么这也是全国“两会”的地方保护主义,也是狭隘的“两会”意识,更是急功近利的发展意识。

让全国“两会”归全国“两会”,让地方“两会”归地方“两会”,形成全国“两会”和地方“两会”有机分工和协调,互为提携促进,这样的“两会”意识才是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两会”意识,千万莫将“全国两会”开成“地方两会”。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