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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证“3·15”,守望消费者之权利

www.fjnet.cn 2013-03-15 22:01  蒋璟璟 来源:华西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又到一年“3·15”!记者14日上午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举行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上获悉,2012年中国工商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诉89.2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25亿元人民币。

在3·15的这一天,我们曝晒“假劣”,捍卫消费者之权利。当然,随着消费者日常维权路径的疏通,全社会对“3·15”净化市场效应的依赖程度已在降低。但即便如此,公众还是无比关注这个节点。毕竟,它仍是透视市场文明的便捷窗口,亦是消费者刷新维权意识、提高维权能力的绝佳契机。

伴随时间推延,对消费者而言,“侵权”、“维权”的内涵与外延,都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过去,言及“侵犯消费者权益”,必多是假冒伪劣商品之祸;然而在今天,威胁消费者利益的元素,则变得更隐秘、更多元。比如,种类繁多的技术陷阱、不对称条款等,已一再让“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蒙受损失。面对新的“伎俩”,需有新的预警——3·15的“强音”,对多数人来说,都是一份有益的提醒。

某种意义上,消费者对3·15心存热望,不仅由于它“实用性”极强,也因为它已抽象成一个价值符号,用以宣示泛商业时代消费者与厂商的角色平等。毋庸讳言,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厂商力量都比消费者来得强势:厂商高度组织化,而消费者多呈松散状态;在资源、技术等层面,厂商相比于消费者,也优势明显。所以在此语境下,3·15的感召力,就在于唤醒了消费者的身份意识,让原本模糊的消费者共同体,变得清晰起来。

每一次3·15,都是对消费者主权的又一次重申。这一天,我们彼此守望、彼此看见,并以声讨不法商家、假劣产品的方式,努力勾勒出明朗的市场秩序。请相信,“3·15”里,容纳了真诚的公众参与,而这些恰是日常日子里,全社会培育更健康商业生态的可贵资源。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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