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公车既要“符合规定”更要敬畏权利

www.fjnet.cn 2013-03-22 14:52  高亚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3月20日上午,媒体人发微博称自己在陕西石泉县政府大院里,亲眼看到县委县政府领导乘坐清一色丰田霸道豪华越野车,同时公布了车辆照片和车牌号码。不到两个小时,石泉县通过微博回应公务车使用情况。 (3月21日《大河报》)

贫困县、清一色豪车,这两个关键词组合在一起,必然会引起民意的发酵。“给一个说法”,既是回应民意的需要,也是化解政府形象危机的必要动作。值得赞许的是,当地政府倒也没有懈怠,在很短的时间里,迅速给出了回应。

针对网友的质疑,当地政府的官方回复大致意思有二:首先,公车购置是按程序来的;其次,公车标准符合公务用车规定。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网友看到的所谓“豪华公车”,都是符合规定的。

我们姑且相信这些“清一色”的豪车的购置是按程序审批的,也相信是通过了省、市相关部门的审查。但一个没有争议的事实是,这些公车的购置来自财政拨款,而财政拨款又来自纳税人的口袋,作为一个贫困县,购置公车不能超标这是最起码的要求,从实际情况出发,更应该本着节约、省钱的目的,主动不去购置豪华公车。

这个“符合规定”的豪车之所以能引致民意的发酵,乃是在于缺乏对民意的敬畏,换言之是缺乏对权利的敬畏,没有在购置公车时,首先想到的这是用纳税人的钱,应该用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却只是盯着所谓的规定,高标准高配置地满足官员的出行。

如果往深一步思考,为什么用着纳税人的钱,可以无视纳税人的权利呢?原因无非有二:首先是权力的强势。在孱弱的权利面前,权力有着绝对的话语权,一副它说了算的姿态,连用车规定都是权力内部设定的结果,这样的符合规定,只不过是符合某种封闭语境下的规定而已;其次是缺乏监督。控制三公开支,已经喊了很多年了,但是我们看到,对豪车的揭发往往依靠神奇的网络曝光,既没有系统而有力的内部监督体系,也没有强大的外部监督力量。

当然,对于这个问题还可以继续深挖,为什么权力强势而权利孱弱呢?这当然涉及到政治生态的问题,权利的崛起,一方面需要上层建筑的大刀阔斧的改革,将权力关进笼子,另一方面也需要权利的觉醒,这样的内外合力,才能促进权利的崛起。唯有权利的崛起,才能让权力产生对权利的敬畏,所谓符合规定便不再是可靠的挡箭牌了。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