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经济论衡 > 正文

不干预微信收费就是有作为

www.fjnet.cn 2013-04-24 06:48  徐立凡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政府部门对许多微观领域的干预还屡见不鲜。工信部不干预微信收费问题的表态,表面是无为,实际上是真正的有作为。

工信部新闻发言人、通信发展司司长张峰23日表示,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对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等新业务,政府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张峰特别强调,微信业务是否收费或者怎么收费都由经营者依据市场情况自主决定,政府部门没有干预,未来也将坚持这一原则。

此前,“微信可能收费”的传闻不绝于耳。作为利用移动互联网传递信息的即时通信工具,微信表现出了强大的市场生命力,然而,如何利用这一平台赢利的模式并不清晰。对企业来说,最简单的赢利就是收费。此外,微信的广泛使用,不可避免地动了传统即时通信市场的“蛋糕”。而在传统市场,国字头通讯企业占据绝对垄断地位。即时通信市场“民进国退”的现实,也让人们猜测:政府部门是否会通过“微信收费”,从而保住国字头企业的原有地盘。

工信部的最新表态令人欣喜。原因在于,不仅澄清了微信收费谁说了算的问题,而且表明了主管部门的鲜明态度:对于微信这类完全市场化的产品,不会采取有保有压式的倾向性政策,为国字头企业的市场利益保驾护航。这一表态,不仅反映出政府部门遵循互联网现行规定照章办事的程序意识,而且还折射出了政府部门转变政府职能的考量。

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放权”是关键词,路径明确,即向市场、社会、地方放权。政府部门的最佳立场,是牢牢站在公共立场上,充当仲裁者,而不是进入利益格局中充当其中一方。在发展迅猛的移动互联网领域,政府部门要有作为,就要在如何整合现有的仍然分散的资源,拆除其间妨碍竞争的屏障,使不断更新的技术手段更好地运用于国计民生上下功夫,而不用关注某一产品让哪类企业受了益。微信作为成功的市场竞争产品,降低了公众的通讯成本,这就是最值得保护的利益。至于市场份额的此消彼长,应该由各个竞争主体自己负责——无论姓“国”还是姓“私”,谁能提供市场欢迎的产品,制定适合的价格策略,谁就是胜出者。许多经验表明,越是遵守市场竞争法则,越能保证市场的有序和繁荣。

政府部门不在已实现完全竞争的领域过多干预,还有助于市场形成良性循环。多年以来,通讯成本居高不下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尽管国字头企业多次下调资费,但无论价格水平还是服务水平,都还距公众预期甚远。微信这样的产品如果继续发展,就可能迫使垄断企业作出反应,将经营风格向更市场化、更注重消费者利益的方向转变。

实际上,微信本就是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创新产品,不存在互联网领域常见的“侵入”问题。不管谁是最大获益方,“肉都烂到了锅里”,都是中国企业受益。从这个角度说,政府部门也无须过多干预。

应该说,政府部门对许多微观领域的干预还屡见不鲜。工信部不干预微信收费问题的表态,表面是无为,实际上是真正的有作为。本报特约评论员徐立凡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