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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元良心”迟到不贬值

www.fjnet.cn 2013-05-02 10:41  司马童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1年前,我在您这里用了一张假币,今天还给您,对不起。”日前,浙江嵊州市61岁的老人沈国良手里拿着一张百元大钞,很是意外。11年前,在公园摆摊拍照的他曾经收了一张假币;没想到,11年后,有人还了他一张真币,还留言道歉。颇感欣慰的沈国良老人,最终把这“百元良心”捐给了灾区人民。(5月1日《钱江晚报》)

迟到的“百元良心”并不贬值,一是以其真实感人的一幕,映衬了“知错能改”同样可贵。“塞钱补过”应该不是心血来潮,而恰恰表明了哪怕承认一种小过错、小羞耻,有时也需要“多年挣扎”的莫大勇气。

再是以其“莫以恶小而‘安’之”的道德耻感,用一种“负罪自赎”的积极举动,影响和触动了人们,曾经犯下了某些羞愧之事,并非总是“一失足而成千古恨”;只要承认一时之过,不再自欺欺人,勇于自我解脱,诸如“假钞坑人”之类的负能量,有很多都是可以由“负”转“正”、求得谅解的。

最值称道的一点,则是以其“多年以来,我愧我羞”的真诚姿态,使得像六旬老人沈国良这样的受蒙被坑者,不断坚持“与人为善”,相信即使蒙受了一时的欺骗与损失,一些“施害者”最终仍会“良心”发现、幡然醒悟。而且,当社会公众看到沈国良老人将“百元良心”捐赠灾区人民的升华事迹后,其对外界所产生的镜鉴引导作用,又岂止是区区百元的效益与能量了?

尽管拍照生意已经大不如昔,但浙江嵊州的沈国良老人依然还在公园里摆摊服务。对于这一“百元良心”的故事,老人完全无妨让其继续传播和感染公众。这就是,他在摆摊拍照的同时,可把那张“11年后还真钞得安心”的认错纸条,一并以合适方式展示出来,既表明对“百元良心”的认可,更希望全社会精神文明和道德建设的“明天会更好”。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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