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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媒体的信息来源很有必要

www.fjnet.cn 2013-05-16 16:47  张冬梅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学院副院长史安斌5月8日在新浪微博帖文中称,“针对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报道中出现的使用社交媒体作为信源引发的公信力问题,美联社重新修订了记者使用社交媒体的规定,将微博帖子定义为“公开出版物”,明确要求记者和编辑使用不得直接转发或以‘求证’名义转发任何未经证实的传闻,转发要当作直接引语处理,配有导语和信源。”

笔者认为,规范媒体信息源很有必要。人人都有责任做网络净化的守护者,媒体记者尤甚。媒体记者特有的公信力,使得他们转发的信息更容易受到人们关注和传播,人们往往把媒体记者转发的信息误以为是新闻报道,从而信以为真,最后造成以谣传谣的局面。

因此,将微博帖子定义为“公开出版物”,规范信息源,是进一步提高媒体公信力的有力措施,也是维护网络安全的一个好方法。

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这样的现象:某些大v,借着粉丝多,关注多,以“求证”名义转发未经证实的新闻,实质上也是传谣,应当予以谴责。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此种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我们的管理部门也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罚。

笔者认为,美联社对记者使用社交媒体的规定,值得我们国家学习和借鉴。当然,媒体自身也应当要承担维护信息安全的责任,做到源头上控制最为有效。

总之,多方齐参与,全民共努力,让我们共同加强对自媒体信息内容的监管,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网络环境,使网络成为一方净土,供我们尽情地翱翔!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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