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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围墙里的停车位”必须“好事多磨”

www.fjnet.cn 2013-05-17 11:30  柏文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解放围墙里的停车位”,昨日迎来了首个“解放”样本——当源泉山庄的不少居民提出“救助站夜间可否开放部分停车位”时,厦门救助站随即响应,明确将考虑拿出部分车位推行错时停车。但与此同时,不少单位对市里的这一倡议,对是否考虑开放错时停车的大门“欲说还休”,左右为难。(5月16日东南网)

且不说厦门救助站的响应,在未来的日子里会否碰上多少麻烦,听听其他单位的担忧吧:过夜车“赖”着不走、从而影响本单位职工正常上班停车怎么办?由于我国社会诚信系统还没有建立起共享的久存数据库,人们失信的成本异常轻微甚至等于零,导致部分缺乏自律精神的人全然不把诚信当回事。譬如某停车场对一居民停了两三个月、轮胎都没气了的车无可奈何,便是例证。可见那些单位所纠结的“难言之隐”,并非无中生有、杞人忧天。

俗话说,“好事多磨”,在我看来,好事必须多磨,多磨可让好事长久。社会单位围墙里的停车位,由于职工下班开车回家而夜间空着,如果能让周边居民的车辆停泊过夜,早上开走,确实是一件大好事。一能充分利用现有停车场的资源,二能少建新的停车场以免浪费资源。如何把这好事磨成长久呢?

市政府有关部门先行广泛收集社会单位“解放停车位”的顾虑,再汇总、梳理、分类;研讨这些“顾虑”,寻找解除这些顾虑的方法;厘清化“顾虑”为“放心”所需要的停车者义务、政府管理职责、司法援助的可能。也就是说,居民申请夜间停车到社会单位停车场应当承担哪些义务,申请时要立下书面承诺,违反承诺后要承担什么后果,拒不承担后果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司法部门如何给予受害者援助,这些都要成为社会共识。

另外,社会单位接受外来停车,在秩序管理和安全保障上必定需要付出。付出必须要有相应报酬,这是权利和责任的对等。停车费应当统一规定,而且先交费置办停车卡,然后才能停车。还有其他诸多细节也需要周密考虑,免得管理被动。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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