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经济论衡 > 正文

谁在为虚假广告“背书”?

www.fjnet.cn 2013-05-21 08:36  周人杰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近年来,各种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千姿百态”、层出不穷,或“老中医”言传身教,或“患者”现身说法,或张冠李戴“名人代言”,或夸大疗效“包治百病”,严重欺骗和误导广大消费者,为社会各界深恶痛绝。

虚假广告为何屡禁不止、屡查屡犯?这其中,固然有广告发布者的利欲熏心、诚信缺失,报纸、电视等大众传媒也难推失察之责。事实上,正是一些媒体采取默许放任态度、忽略广告审查职责,给了造假者可乘之机。在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它们以媒体的公信力为虚假广告“站台”“背书”,推波助澜,成了虚假违法广告投放的“重灾区”。

根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泛滥,需要重申媒体责任,不给弄虚作假者以媒介出口。大众传媒应更加审慎地对待医药类广告,绝不能“给钱就登”。监管部门更需严肃追究违法违规媒体的连带责任,斩断利益链条,严把虚假广告传播的关口。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