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斥腐败法官同时也要鼓励“公民理性”
www.fjnet.cn 2013-08-09 11:17 邓清波 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
最高人民法院7日发出《关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赵明华、陈雪明等法官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通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坚决清除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和害群之马,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此前,上海市也举行了全市法院系统领导干部大会,通报市高院几名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表示要深刻反思、吸取教训、严肃整改。市委书记韩正强调,要对这起案件依法依纪,从重从严惩处,一追到底,绝不手软,坚决清除腐败分子。这种态度如果能够落实,显然有利于纾解民众的不满,让老百姓感到解气。 不过,此案值得反思的不只是几名法官为何会自甘堕落,还有此案的曝光过程。据报道,此案之所以能够引起重视,是因为爆料人由于自感遭到相关法官对其涉及案件的不当干扰,从而不惜耗费半年多的时间,采取各种方式,努力查找相关法官的违法违纪行为,结果发现了这几名法官涉嫌嫖娼的证据,使得上海高院法官中存在的害群之马得以曝光。尽管这名爆料人的最初出发点是因为觉得个人遭遇了不公判决,但他并没有为此而采取别的非理性抗争行为,而是通过监督涉嫌法官的方式,发现其行为不端,并进行举报,诉诸通过法制渠道来使腐败分子受到惩处。客观上,他对几名堕落法官的被查处,是既有苦劳,也有功劳的。 因此,相关部门在表示要严惩腐败分子和害群之马、痛斥腐败丑恶现象的同时,不妨对公民积极主动监督官员、坚持通过理性和法制渠道维护权利伸张正义的做法,给予肯定和表扬。这样做,更有利于鼓励和引导更多公民懂得用正确的方式来维护自我权益,同时也更有利于促进执法执纪机关与民众的理性、良性互动,有利于强化对官员的公众和舆论监督,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诚然,在此案中,爆料人为了寻找当事法官腐败证据而采取了多种措施,有些做法的合法性、正当性还值得商榷,但这正说明,当前民众依法行使监督官员的权利,还存在着诸多障碍,缺乏完善的法律规范和畅通的诉求渠道。要更好地发挥公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来惩治和预防腐败,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畅通相关渠道,切实保障好群众监督官员、维护自我权益的权利。 只有让人民监督官员,才不会人亡政息;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权力部门才不会懈怠。严惩腐败法官,尊重理性公民,这两者相辅相成,都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维护司法公信所不可或缺的。正如最高法通报中强调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坚决清除队伍中的腐败分子和害群之马。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来整改问题,自然就需要对群众理性维权、依法监督官员的做法给予肯定、鼓励和引导,并从制度上予以保障。 邓清波(湖南 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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