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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离高官发“余热”还是发“余威”?

www.fjnet.cn 2013-08-13 11:34  莫 凡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7月末,贵州、山东前省长同时加盟中国重汽,担任独立董事轰动资本市场,使“高官独董”问题再度引发社会关注。公众质疑,退离高官能到企业任职拿高薪么?企业又为何青睐退休高官?(新华网)

退离官员为何备受企业推崇?“我们倾向于选择那些人脉广泛、对公司有帮助的人担任独立董事。”在谈到这一问题时,上海一家上市公司的董秘向记者坦言。由此可见,企业聘任退离官员固然有看中其经验能力的可能,但不言而明的恐怕是他们丰富的人脉资源。企业利用退离官员的“余威”,利用其固有的背景和人脉网络,为企业牟利,向相关政府机构施压,为企业“捞金”。

如何才能让离退高官很好地发挥余热呢?笔者认为,首先是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退离官员到企业等单位任职应把党纪国法作为对自己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我国《公务员法》对退离官员及其他公务员也明确设置了3年或2年的“冷却期”,并明文规定“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其次,要对退离官员任职后的从业行为进行监督问责,形成制度,用制度来规范 使他们以合理合法合乎民意的身份再次进入公众视线,造福社会、为民谋利,真正的发挥“余热”。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放心,杜绝腐败滋生。使退离官员出任新职的行为,受社会的有效监督,受人民群众的检验,真正做到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真正发挥“余热”而不是“余威”。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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