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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尿歪”,公厕管理是个“技术活”

www.fjnet.cn 2013-08-21 17:20  李记 来源:工人日报 我来说两句

据8月19日《羊城晚报》报道,《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将从9月1日起实施,包括将深圳市公共厕所分为市政公共厕所、社会公共厕所和协议公共厕所三类;对于在公厕内乱涂乱画、吸烟、吐痰以及便器外便溺等行为,有关部门将处以100元罚款等内容。对此,有市民质疑,“尿到外面我不是故意的,也该罚?”

不得不说,公厕管理愈来愈是个“技术活”。比如,卫生部上半年公布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附属式公共厕所每平方米苍蝇数小于等于1只,独立式公共厕所小于等于3只”,引发热议。从公厕管理中具体到苍蝇个数,到深圳市此番规定“不能尿歪”,前者具体到管理标准,后者强调了公众责任,但它们的共同佐证是公厕管理的精细化倾向。客观说,这本是好事。因为在“不能下脚”、“不能呼吸”和“赏心悦目”、“没有异味”的公厕之间,没人愿意选择前者。

城市的窗口有很多,公厕是重要的一个。站在实用主义的角度看,公众还是希望城市中所有的公厕能够实现合理布局、有效管理。从这个角度看,不管是《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强调的男女厕位比例为1∶2、厕位之间应有隔断板和门等规定,还是《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强调尝试推进的“协议公厕”、擅自停用公共厕所将受到处罚等,都有很强的针对性。

问题是,在管理标准、责任不断细化的同时,有关部门对公厕的管理能够满足公众的乐观期待吗?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有些规定根本无法落实和监督,再怎么严苛也可能成为一纸空文。

所以说,公厕管理其实可以看成是城市公共管理具体而微的镜像。公众对诸如苍蝇个数、“不能尿歪”等规定的吐槽,更是反观现实后对近在身边的公厕管理的担忧。进一步说,在公众接受诸如深圳规定的“在便器外便溺”受处罚,愿意部分让渡自身权益后,包括公厕管理在内的公共管理能够同步“水涨船高”吗?公众在如厕时力争做到小心翼翼,公共管理更应该审慎作为、不辜负公众期待。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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