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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外收入既要调查又要公开

www.fjnet.cn 2013-08-26 07:38  肖  华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国资委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职工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首次将央企职工“工资外收入情况”纳入调查范围。

目前,一些行业的收入高,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工资外收入高。一个国企的干部职工往往有很多工资外收入项目,如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竞争力部部长许保利表示,“工资外收入情况”包括职工福利性收入、补充养老保险费(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各类商业保险及其他方面内容,这还是有关部门公布的,不知道没有公布的还有多少。就在不久前,国家审计署公布的针对多家国有企业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中,一批隐性福利被曝光。

缩小收入差距就要规范工资外收入,如果不规范工资外收入,只是规范工资收入,那么缩小收入差距就是一句空话。要规范工资外收入,就要了解工资外收入情况,不能让工资外收入情况变成一个糊涂账。但要调查发挥好的作用,至少要做到两点:

首先我们调查“工资外收入情况”要摸清真实情况,如果调查不到真实情况,不但是造成投入的人力物力的浪费,也会造成负面作用,为决策提供错误依据。既然是工资外收入,有的还是非法收入,那么对这部分收入有很多是隐蔽的,有关企业会想方设法隐瞒,如何调查到一个真实的情况,恐怕需要智慧。

其次,我们的调查要公开。很多时候我们这样的调查是不公开的,如国资委自2007年开始,年年进行国有企业薪酬情况调查,却不对外公布结果。不公开,群众就不会知道真实情况,就难以监督。

阳光分配、阳光监督,这是中央一贯的主张。8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加强国有企业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中央企业要用改革的办法和调结构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建设“阳光央企”。

没有调查权,就没有发言权。现在有关部门把企业职工“工资外收入情况”纳入调查范围这是好事,我们希望有关部门不但要这么做,用好调查结果,还要公开调查结果。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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