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法德并举,描绘文明旅游风景线

www.fjnet.cn 2013-10-07 10:08  心  路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0月6日《人民网》:2012年,中国出境旅游人数达到7700万人次,中国人旅游消费能力超越美国成为全球之冠。可就在9月中旬,《纽约时报》将中国游客列为“最不讨喜的游客”。理由是“中国大陆游客通常身携大量现金,而且对外国的风俗习惯也并不熟悉,他们慌乱地从旅游大巴上挤下来,明显对旅馆的自助早餐没什么胃口,而且也没有排队的概念。”

或许有人会对这一报道批评指责,每个人身上都会有或多或少的这样或那样的毛病。但国外为何形成了不欢迎中国游客的惯例呢?如果说这一评议是国家和地区间,人的素质差异、认识差异、习俗差异造成的,是经过几百年时间慢慢形成的,那我们来看看国内旅游状况。

于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法明确提出,旅游者应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该法案实施的第六天,国庆长假即将结束,《焦点访谈》对《旅游法》实施后全国各大景区的旅游情况做出了盘点:升旗过后的天安门广场留下5吨垃圾;游客不顾警示随意攀爬圆明园古墙遗址;宁波雅戈尔动物园里游人用纸屑向动物投食;泰山步道旁苹果核、橘子皮不时从山上滚落;九寨沟旅客逗留、半路拦道……为此,笔者认为,景区,本应是一道道美丽的风景,是自然景观和人文素养的完美结合,而现在,它们留给我们的,却是不得不直面国人公德缺陷的丑陋面貌的现实。

我国首部《旅游法》,被人们寄托了有效治理不文明行为的期望。笔者认为,把现行法律落实、执行到位很重要,但每个游客从自己做起,同样重要!一直以来,中国游客的素质引发了网上的很多批评。这几年,通过有关部门的宣传教育,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要想真正让旅游成为“审美”风景线,需要纠正少数旅客的不文明举动,还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加强教育,进一步强化文明出游的素质教育,让文明出游成为一种习惯。再者,旅行社的“责任”应进一步强化,应尽到提示、引导、劝阻的义务。

  • 责任编辑:林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