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广场建好了, “广场精神”呢?

www.fjnet.cn 2013-10-12 07:53  采桑子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北京昌平的史某因觉得院子里跳广场舞的噪音过大,与邻居发生争执,竟拿出家中双筒猎枪朝天鸣枪,并将三只藏獒放出来冲进人群。最近,史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批准逮捕。(10月11日《北京晨报》)

因小事而“单方面”率先使用藏獒、猎枪等“进攻型武器”,最终被捕,实在是咎由自取。但真正的事情远未结束,因为改善广场舞扰民之类的“广场精神”缺乏症,已不能漠视之。

中国恐怕是一个缺乏广场的国度。很多人小时候生活在农村,稻场可以客串广场的功能。那时虽谈不上什么休闲和娱乐活动,但稻场在农闲时正如一个简易广场。村里的红白喜事、过年舞龙、开大会、夏夜乘凉,稻场总是一个万能地方。彼时虽没有谁去拟定一份“稻场守则”,可毕竟存在一个传统且稳定的乡土治理结构,从调皮顽劣的儿童到不安分守己的成人,都有规矩制约。即便是一个简易的稻场,看不见的“稻场秩序”却是强大的。

随着时代进步,如今不仅城市开始有了大广场,就连一些规模不大的小区也开始建小广场。广场有了,但“广场精神”却没有跟进。比如,你有没有觉得广场舞的音乐越来越吵?有人不拴虎狼之犬是否让你心惊胆跳?随意践踏草坪的人是不是让你很心烦?这一切,你只能忍受,躲进小楼成一统。因为根本没有沟通的地方,没有讲理的去处。

“广场精神”本质上是一种公共精神。孔子提倡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正是希望处理“己欲”与“施人”的关系,这也是公共精神的关键。这里面大抵有四个境界:一,己所不欲施之于人;二,己之所欲施之于人;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四,人之所欲施之于人。第一重境界缺乏对人起码的尊重;第二重境界太自以为是。两者都是纯粹的自私自利。第三重境界开始知道考虑他人,可视为公共精神的底线。第四重境界可视为公共精神的上线。

广场舞本来是一个好东西,但“广场精神”的底线要求人有所节制,考虑他人感受,顾及公共影响。比如能否把声音调低一点,把时间安排妥当一点。倘若一心只想着自己开心,率性而为,罔顾他人感受,难免会产生矛盾。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