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招生应有对高考加分的“不认可权”
www.fjnet.cn 2013-10-21 15:52 柏文学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自9月中下旬以来,全国各省(区、市)的招生考试部门开始陆续发布2014年高考的相关信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2014年起全面实施的高考加分政策调整信息。与往年相比,此次的大规模调整主要集中在两方面:降低分值和缩减项目。(10月21日新华网) 当年高考加分政策的出台,本来是对单一高考分数评价体系的一种校正。因为单一高考分数评价标准,并不能百分之百地保障选拔出所有优秀学生。特长加分,即在高考之外,考虑学生的体育特长、艺术特长、学科特长和综合表现,本是鼓励个性发展、全面发展的良好初衷。然而事情的发展,并不如政策制定者的初衷所愿。高考加分引发作假泛滥、腐败成灾和产业利益链招摇过市等问题屡见媒体,层出不穷,无权无势或诚信安分者便大吃其亏,在人才选拔上带来了更大的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道。 由于教育部将高考加分权力下放,导致各地加分项目万象纷呈。奥赛、科技类竞赛加分,音乐体育美术特长加分,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分,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加分,留学人才的随迁子女加分,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中国籍子女加分,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加分,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加分,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初检合格考生加分。单单体育特长,四川省有27个加分运动项目。有班级三分之二以上学生加分。 这一轮高考加分政策调整,始于2010年教育部下发的文件。调整目标是,降低分值和缩减项目。这十分重要,也是社会有识之士长期呼吁的结果。但是教育部做得还不够。教育部应当收回高考加分的权力安排,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规范,保证加分工作公正公平,加分者适得其所,未加分者心服口服。教育部应当建立高考加分社会监督机制,及时惩治加分中的徇私舞弊腐败行为。高考,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几乎是相对最为公平的孤岛绿洲。高考加分及其实现状况,严重影响着这块绿洲的生命。 有学者认为,教育部这次对高考加分政策“瘦身”,不是解决加分腐败问题的根本之道,还是可能有加分腐败,还是有可能不能让学生真正发展其个性和素养,治理高考加分乱象更重要的是进行制度改革,关键在于推进基于高校自主招生的多元评价体系构建,最后形成综合录取。其实这是一种思维误区。反腐败求公正,未必要毕其功于一役,循序渐进,步步为营未尝不可。更何况,体制中行政化的高校,早已不是象牙塔,高校自主招生的多元评价体系,也不能让大众放心,能够杜绝徇私舞弊腐败。 解决高考加分的腐败乱象,守住高考制度中的“公平内核”,除了对其“瘦身”以外,更重要的是,一要教育部承担责任,统一管理,二要让高校拥有对高考加分的“不认可权”。给高校对高考加分的“不认可权”,也是高校招生自主权的表现。如果某高校不需要某些方面的特长生,为什么要强制该高校一定要录取这样的特长生呢?今年6月,清华大学四川招生组发布了一组“清华坚决抵制四川的体育加分”微博,曝光了四川省考生的“二级运动员”资质存在造假嫌疑一事。更多的高校都可以抵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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