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替买“大病险”,能否扩围?
www.fjnet.cn 2013-10-30 07:38 子在渊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广州市将投入1500万元为约20万困难群众购买重大疾病商业医疗保险,作为居民医疗救助及重特大医疗救助的补充。前天,《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广州市民政局网站上公示,低保、低收及城镇“三无”人员等十类人群纳入广州市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一场大病,足可以让一个中产家庭因此返贫,更何况那些低收入困难群体。广州引入商业医疗保险,为遭遇重大疾病的困难居民再“买”一层保障,在享受医保报销及医疗救助资助后,还能获得商业医疗保险资助,体现了政府“兜底”救助的民生情怀,也是一个合理的医保体系所应该做的。 一个相对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医疗救助制度要基于最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障,这是政府救助承载的“底线”公平所在。眼下,虽然医保覆盖了大部分人,但治疗费用多数有封顶线,一旦遇到重大疾病,还是有一大部分医疗费要由病人自己出。这对困难群体来说,又增加了一大负担。政府替他们购买大病商业险,为他们排忧解难,当是实打实的民生举措。 就广州的意见稿来看,亮点不少:比如说大病商业险覆盖了门诊、住院治疗,包括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结核、恶性肿瘤、白血病等在内的多种危重病症都被纳入,甚至连精神、智力残疾人的住院治疗也被纳入,保障范围的扩大,也是一大进步。 不过,既然是征求意见稿,作为一个广州市民,也想提几个意见: 一、政府向企业购买服务,为困难群体医保“兜底”,这个当然是好事。但尽管有十类困难群体被纳入救助范围,可终究解决不了多数人的大病返贫问题。大病商业险的资金来源为医疗救助基金,广州市政府每年筹集1.5亿元医疗救助金,那么能否扩大范围,把更多的低收入非困难群体也纳入到政府替买大病商业险的范围中? 二、要求政府为所有居民购买大病商业险不太现实,那么能否以税收优惠、政策倾斜等方式鼓励企业为职工购买商业险?这其实也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医保补充模式。 三、意见稿规定,商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救助对象进行资格鉴定,那么如何监督它们的公平公正,对相关部门也提出了新问题。 (子在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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