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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食品安全法律不可沦为花瓶

www.fjnet.cn 2013-10-31 08:06  瞿方业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在29日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中,规定了网络食品交易应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如果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网站应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10月30日《京华时报》)

现实中,消费者向实体店进行食品安全方面的索赔尚且不易,向网站索赔也许更加摸不着头脑。很多消费者遇到食品质量出了问题,如果数额较小,都是一忍了之,如果损失较大,也许会进行维权,但往往都困难重重。比如三鹿奶粉事件之后,有很多受害者就难以索赔,即使索赔成功,也大费周折。不光食品质量出了问题,其他商品出了问题,进行维权从来就不是易事,很多时候让消费者得不偿失。具体到网购,消费者如何证明食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证明结果又如何让网站认可?

法律在修订的时候,必须将困难都考虑进去,以保障法律的可操作性,否则,如果制订后难以实施,沦为花瓶,必然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瞿方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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