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家“383”改革方案中提及“廉洁年金”,浏阳成为新闻焦点。该市2002年建立廉政保证金制度,参与的公务员已达1600多人。22岁大学毕业生到60岁以处级干部身份退休时,如果未违法违纪,可获得7万元以上的廉政保证金。11年间,累计有57名公务员因违法违纪被扣廉政保证金164300元。(据11月14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从浏阳市的廉政保证金制度实施情况来看,能够坚持11年下来,说明政策做到延续性和持久性,并非头脑发热的产物。且仅有57名公务员被扣16余万元廉政保证金,跟以往每年高达上百干部落马相比,似乎反腐廉政的效果也不错。 可尽管如此,大部分民众还是对廉政保证金制度持质疑态度,认为其反腐效果并不大,只是打着反腐廉政的幌子,实际上是在替部分官员谋福利。那么,廉政保证金制度到底是鸡肋,还是一把反腐廉政的利器呢? 从报道看,浏阳市的廉政保证金制度并未全部覆盖,只是针对副科级以上干部,至今参与的公务员有1600余人。如此可见,“11年累计57名公务员被扣廉政保证金”的反腐廉政成绩,也就需要打个折扣了,毕竟以往每年上百人干部落马,乃是指全体公务员群体之中。显然,由于涵盖人群不一样,二者本就无法类比,这个所谓的“成绩”,也就太过虚幻了。 至于报道中所举“38年不违法违纪,退休时可拿7万元廉政保证金”的例子,则让人看到浏阳市廉政保证金制度的软肋。货币贬值的历史大家都很清楚,不要说38年后的7万元可以做啥,就算现在给你7万元,也买不了啥好东西,如此低的经济处罚成本,又如何能令官员心生敬畏,不敢随意违法违纪呢? 而廉政保证金的来源,也是左右为难。全部从公务员工资里扣除,公务员不满意,认为影响到日常生活,而由财政单独支付,民众又不满意,认为是在变相给官员发福利。浏阳市采取的是由公务员与单位分摊的模式,可单位配套资金大多来源于行政经费结余,等于还是由纳税人掏钱,显然并未破解这个难题。 专家和地方政府推崇廉政保证金的由来,大多是看到香港、新加坡的类似廉政制度,依靠高额的退休廉洁金限制官员,让其不敢轻易违法违规,认为是可以效仿的反腐方法。但是,却忽视了香港、新加坡的相关配套反腐制度,诸如对腐败行为“零容忍”、司法独立、严格细致的财务管理、官员财产申报制、媒体监督自由权等等,才是确保退休廉洁金得以发力的关键所在。 可见,民众对廉政保证金制度不看好的真正原因,乃是现行反腐机制不完善,执行力不够,对腐败行为的容忍度太高,对官员权力约束不足,缺乏外界有效监督等等。而在这些基本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廉政保证金就显得过于高端洋气,显然不适用当下的中国,还是就此打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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