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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快到碗里来

2013-11-25 16:02  江德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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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自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SOHO中国、万科等众多房企位列“欠税”名单,任志强微博回应称,土地增值税是按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在预售时先预缴的税种,不存在逃税、避税和拖欠的可能。他还直指相关报道“愚蠢无知”。(据11月25日《京华时报》)

3.8万亿元应缴未缴土地增值税,这个数字看似很大,但考虑到是8年的累计额度,平均每年不足5000亿元,相比全国房地产企业年销售额,并不算多。而且,土地增值税要先按销售额预缴一定比例,企业则在财务方面做会计预提,最终等达到清算条件时,税务局再多退少补,具体清算条件则由地方政府决定。

可见,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只是技术性操作问题,并非所谓的“欠税、逃税”等违法行为,央视报道存在不严谨、不专业等瑕疵,任志强放的“炮”有一定道理。不过,此次曝光的土地增值税应缴未缴问题,也揭开了该项税种在征缴方面存在的缺陷,诸如征税标准不统一、扣缴操作太复杂、清算时间过长、地方政府消极对待等等,导致土地增值税长期没有全部缴清,越积越多而形成遗留问题。

由于土地增值税企业已经有过预缴预提部分,那么这块费用就会随之摊在房价里面,由购房者来承担税费成本,显然,即便现在全部清算缴纳,只是涉及到企业的财务状况,影响到现金流,对房价却没有啥影响。因此,指望通过清缴土地增值税来打压房价的想法,明显是风马牛不相及,还是就此打消这个念头吧。

土地增值税的收缴工作是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因标准不统一而具有弹性空间,而且地方政府基于土地财政及城市开发考虑,往往给予房地产企业诸多优惠政策,再加上其它房地产业相关税费种类已经很多,对操作复杂的土地增值税的收缴清算也就没啥动力了。因此虽然每年国税局都在开展土地增值税的清缴行动,却一直收效甚微,导致大量应缴未缴的土地增值税积累下来,逐渐成为一个天文数字。

况且,我国税务部门每年都有征税任务,而为了完成逐年增长的任务,各地税务机构都有一套应对办法,并非按照实际额度征收,而是根据经济形势而定,在光景好的时候,完成既定任务之余,就会保留一部分税源,以备光景差的不时之需。而土地增值税就被纳入地方税务的“蓄水池”,上面催逼紧了,就收缴一部分,税收任务重的时候,就抓紧清缴一批。反正都是碗里的肉,啥时候吃再说。

当然,从大局来看,央视报道也是一个信号,说明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政府开始重视部分税源,诸如土地增值税这种长期没有彻底清算的,就可以适时采取措施征缴了。至于各大房企,也该清醒下了,早作准备,将资金留好,说不定哪天,就会遇到清缴土地增值税的行动,以免到时截断现金流,影响到正常经营,损失才叫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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