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利中心近期透露,将在明年年初建起深圳第一个弃婴岛。所谓弃婴岛,是效仿发达国家的做法,为弃婴提供室内庇护场所,来者只需要在离开前按一个延时按键,几分钟后就会有人来将孩子送到福利中心。(11月25日《南方都市报》) 既然弃婴行为难以杜绝,保证婴儿生命安全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深圳福利中心建弃婴岛就是在对生命安全负责。然而,建弃婴岛与反对弃婴似乎存在冲突。 有人担心,弃婴岛会成为违法违德的“洗白”中心。法律和道德都反对弃婴,然而,弃婴岛不安装摄像头或拍照设备,并且有一个延时按键,几分钟后才会有工作人员来将孩子送到福利中心。弃婴者完全不用担心遭到道德谴责,更不用担心遭到司法处罚。弃婴行为在这里,似乎进入了道德法律的绝缘地。 如果按照这种思路看待弃婴岛,将会陷入悖论之中。不建弃婴岛,会有弃婴丧命;建弃婴岛,却是在纵容弃婴行为。该如何是好?答案当然是要建弃婴岛,反对遗弃并不足以否定弃婴岛。相反,反对遗弃与弃婴岛是一体两面的关系,表面看起来冲突,实质上却是在完成相同的使命。 人们在道德和法律上反对弃婴,都只是属于规则层面,保护婴儿权益才是原则。规则因原则而生,只要符合原则,规则就可以打破,僵硬地死守规则只会导致南辕北辙。反对弃婴,是要防止婴儿的权益遭受侵害;建弃婴岛,是因为我们要更好地保护儿童权益,而且涉及的是婴儿的生命安全。两者表面上冲突,却都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 在传统的民间社会,人们已经完美地调和两者的矛盾。一直以来道德都在反对弃婴,但民间收养一直存在,父母因为各种原因不抚养子女,将子女送养给需要孩子的人家。因为孩子的权益没有受损,送养行为一直没有受到道德谴责。现代的法律也规定,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的,可以送养。 建弃婴岛,是否会导致更多父母放弃抚养孩子,可以忽略不计。讨论弃婴问题,必须围绕“保护儿童权益”这一核心问题来展开,只要能够促进儿童权益得到保护的措施,都应当赞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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