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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材错误“零容忍”就是在关爱孩子

2013-11-27 11:52  征  服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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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郑州一位老师因在今年秋季上市的人教版语文教材中发现了多处错误和值得商榷之处,将人民教育出版社告上了法庭。(11月27日,人民网)

彭帮怀是郑州一家作文培训机构的负责人。他阅读了今年秋季上市的人教版初中七年级上册语文课本后,发现多处错误和待商榷之处,“我目前找到了32处,可以定性的至少有10处。其中,最明显的错误是把“沐浴”的“沐”字写成了“沭”;“虽有嘉肴”应为“虽有佳肴”;“九月九日重阳节”应明确标注为“农历九月初九”等。另外这版教材还存在5处与《课标》规定不符之处,以及3处语法错误。

教科书对于广大学生而言,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学生所学到的一切知识,包括所学到的每一个生字,都是来自于教科书。可以说,教科书对学生的影响会伴随它们一生。因此,教科书容不得出现错误。当孩子在教材上学到错误的知识,无论是参加各类考试,还是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都将可能一错再错,很难更正。如果教科书再错误地误导了它们的人生观、价值观,那危害就更大了。

因此,对教科书的错误,无论是出版社、文教管理部门、学校、教师,还是家长和学生,都必须对教科书的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及时纠正书中的错处,让学生学到正确的知识。为此,建立健全教科书纠错制度势在必行。

这其一,就是要加大出版社的责任追究力度,让出版社主动纠错。如果出版社出版的教科书错误太多,就必须加大对出版社的处罚力度,让其不敢再错。

二是要加大文教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各学校在采购出版社出版的教科书时,必须做好检查,对教材有错误的,必须停止使用,更不能为了谋利而放任错误的存在。

三是要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的纠错机制,鼓励教师、家长和学生们纠错。对发现错误的教师和学生实行重金奖励,并形成一股纠错风,真正实现对教材错误的“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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