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提出,对高校、教师的科研评价,将实施分类评价,不搞一刀切。 我国高校科技评价之所以重量不重质,注重短期政绩,根源在于我国大学办学存在严重的行政化、功利化倾向。表现在科研评价中,就是由行政机构主导评价,结果是行政评价替代了学术评价,行政指标、利益指标取代学术标准。要改革高校科技评价,关键在于推进学术去行政化,实行学术自治。 比如,《意见》提出,“全面改革教育系统各类科技项目、人才项目和科技奖励的评审办法。提高科技奖励质量,减少数量。”表面上看,这可以部分解决奖项过多、学者跑奖、要奖的情况,要想根治则应该全面清理政府部门主导的评奖和人才项目,直至全部取消。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都提到政府部门要退出高等教育评价和人才评价,但在具体落实时,行政部门却舍不得退出。 《意见》提出要实行分类评价也是如此。分类由谁来分类?分类标准谁来制订?谁来执行?如果这些还是由行政部门制订标准、进行操作,结果必然是换汤不换药。 推行教师同行评价,在大学里建立独立发挥作用的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这才是改革高校科研评价体系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我国各高校都在建立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但遗憾的是,现实中的高校学术委员会,有的甚至沦为摆设,委员由行政部门委派、挂靠在科研处、教务处,无法独立运行。 假如教育部门想切实推进高校评价体系改革,就应该努力促进高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在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督促高校完善“学术自治、教授治校”。 另外,推进高校评价机制改革,还有必要实行年薪制和终身教授制度。我国教授们为何被指标折腾为“学术民工”,原因在于每年一考核,要用论文、专利、课题、经费去兑现待遇,教育部在这次意见中提到延长考核周期,这可解决评价周期太短的问题,但并不治本。在国外大学,年薪制和终身教授制度,是确保“学术自治”的重要制度。 总之,要让我国高校的学术研究环境有所改变,必须突破行政治校框架,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熊丙奇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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