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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婴增加反证“弃婴岛”的价值

2013-12-25 08:36  佘宗明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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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南京、深圳等地,弃婴岛陆续投入使用。据报道,南京弃婴岛自12月10日启用以来,几乎每天都收到弃婴,“最近几日,还有外地父母开车将孩子送过来”。启用两周,弃婴骤增,让一些福利院颇为尴尬。(12月24日《大河报》)

早在弃婴岛设立之初,就有人担心:它会变相鼓励弃婴行为。而今看来,这份担忧俨然已被验证。无论是“外地父母特地前来弃婴”,还是弃婴数量剧增,似乎都说明,弃婴岛确实给遗弃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

乍看上去,弃婴岛确是像为弃婴提供了“作案现场”。不设摄像头,报警按钮设延时功能,能让弃婴者“全身而退”,少了道德风险;而弃婴岛内设保温箱等,可为孩子提供暂时庇护,也能消减弃婴者的精神负罪感。这也难怪,不少人认为,弃婴岛存在的意义,与“弃婴违法”的法律背离。

可是,弃婴剧增果真是弃婴岛的“原罪”?这个问题,其实应拆解成多个命题:弃婴违法,虽是伦理共识、法律规约,可弃婴现象能因此杜绝吗?启用两周弃婴达到十多个,是受弃婴岛刺激的结果,还是在正常范围内?弃婴增加,源于弃婴岛的潜在诱导,还是遏制弃婴现象不力?

应看到,对弃婴的违法定性,无法消除其衍生土壤。无可否认,在时下,有些弃婴行径确实能归因于伦理决堤,但更多弃婴行为与家境贫困、婴儿系病患有关。也正因如此,想让弃婴现象“清零”纯属奢望。实质上,即便在发达国家,弃婴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弃婴现象与弃婴岛存在的先后不容颠倒。

弃婴存在情法纠葛,不意味着,对弃婴现象谴责与遏制的同时,该对遭遗弃的孩子无动于衷。既然“多因一果”的弃婴现象难被禁绝,“新生儿遭弃垃圾桶”事件又时有发生,与其搞道德审判,不如优先考虑孩子的生命权;与其让他们被偷偷扔进垃圾桶、厕所,不如对其予以兜底性救济,让他们遭受“命若垃圾”的厄运。

弃婴岛说到底只是福利院的前端延伸,它固然改变不了遗弃婴儿的行为本身,但从“结果导向”看,它能提升弃婴存活率,让弃婴少受些磨难。而就现在看,很难说某些人的弃婴冲动与弃婴岛的“诱导”有因果关系。将弃婴增多归结为视作弃婴岛带来的尴尬,本质上也是误读。

弃婴增加,只能说明在弃婴岛这类保障举措完善前,“托管”婴儿的诉求已被积压太久,以至于有了弃婴岛后,它立马喷涌。事实上,这正是对弃婴岛存在价值的凸显,而不是对弃婴岛的否定。这也是对保障补全、源头遏制的倒逼,比如应适当扩充福利院规模,拓展社会化救助渠道,比如对重症婴儿设立专项资金,比如提供对某些常见遗传病的免费产检,

事实上,保障被弃婴儿的生命权与遏制弃婴,本不矛盾。将弃婴增加说成是弃婴岛的“法律悖论”,有些牵强。如果说有些弃婴现象只因缺乏担当,是良知消泯,那充其量表明,对弃婴行为的法律震慑、源头疏导还不够。

前不久,针对深圳弃婴岛事件,民政部就曾表态:弃婴岛是以“生命至上、儿童权益优先的原则为出发点”,与刑法打击弃婴犯罪并行不悖,它也将全国推广。试想,若弃婴岛覆盖面更广些,而非零星分布,弃婴哪会骤增?

说到底,弃婴增加不是什么尴尬,而恰恰反证了弃婴岛的存在价值,昭示出保障举措的亟待加码。弃婴岛的存在,不是要将弃婴行为“合法化”,而是指向更完善的儿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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