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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容“述廉”成“遮掩”

2013-12-27 08:45  付昊苏、胡星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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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其中关于落实述职述廉等制度的内容引发广泛关注。如何让“述廉”多一些实事求是、货真价实,而不是摆样子、走形式,甚至成为腐败的遮掩,是人民群众的呼声,也是明确的工作要求。

执行多年的“述廉”制度,目的是让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自我约束,将违纪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但在实际中,念念大话走形式的有之,避重就轻走过场的有之,只对领导述不让群众知的有之,一些干部甚至把述廉变成“作秀表演”,边述边腐,边腐边升。先后落马的诸多“大贪小腐”,不少都是动辄大谈廉洁之人。原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廉政语录”不断,曾提出“三道防线”、“廉政五关”……“廉”字述得漂亮,暗地却我行我素大肆贪腐,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一些干部说一套做一套的两张皮也好,把“述廉”要求当成装样子也好,归根到底是制度落实和权力监督出了问题。长此以往,“述廉”极易演变成干部和群众眼中的空架子,失去制度设计时的初衷,有损党的形象和干群关系。

让“述廉”真正成为有效的监督形式,关键在于制度建设。一方面要拒绝“述廉”中的官话套话,多些实事求是、反映问题的“干货”,让述廉报告在更大范围内“晒晒”;另一方面,要在述廉中增加他律内容,鼓励群众对报告中的“真假虚实”进行监督和评议。对述廉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质证、调查,形成评议结论,作为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人们衷心期待着,各个部门各个单位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能够认真领会并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精神,真正把“述廉”作为自我约束和监督的一把利器,“述廉”时多流流汗、红红脸。只有如此,才能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摘编自新华社12月26日电文/付昊苏、胡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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