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医务人员丧失道德良知,当警方抛弃职业伦理,当地方职能部门推三阻四,太多渎职失职行为,都会给拐卖新生儿一条畅行无阻的通道。 最近,在内蒙古赤峰市发生一起新生儿在医院被护士抱走转卖,警方竟然不予立案的怪事。经媒体曝光之后,昨天晚上,赤峰官方回应称,孩子已经找到,并对事件直接责任人,即抱走孩子的医院产科护士进行了控制。 这起案件并不复杂。生下孩子的年轻妈妈小张,起先接到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警方通知,称她的孩子被以4万元的价格卖到当地。随后,小张到阿鲁科尔沁旗警方那里做了笔录和DNA亲子鉴定,确认了血缘关系。没想到,后来阿鲁科尔沁旗警方大变脸,不再积极办案,不接电话不回短信,继而表示不予立案。不仅拐入地阿鲁科尔沁旗警方不予立案管辖,案发地的红山区警方同样不予立案。 抱走孩子的医院护士身份已经确定,买走孩子的抚养人身份也确定。不论是拐卖婴儿,还是私自收养,都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公安部规定,对此类事件不论发生地还是拐入地,都应立案管辖。一些地方还明确要求,对于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应从严从快处理。问题是,此前相关警方为何会大逆转,制造骨肉分离的悲剧呢? 令人欣慰的是,赤峰官方表示,将成立调查处置小组,启动调查程序,彻查事件的来龙去脉,严格问责机制,核实有关部门和人员是否存在渎职失职、违法违纪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绝不护短,这才是应有之举。近些年,之所以会频繁发生拐卖新生儿的犯罪活动,足以说明,一些地方在打拐问题上存在着严重的法治失灵现象。特别是一些地方公共部门“护短”,不愿意“家丑外扬”,在打拐问题上甚至出现法不责众的怪现象。 当然,出现打击拐卖新生儿法治失灵现象,还与此类犯罪活动背后存在灰色利益链有关。从医院的医护人员到人贩子,从买主到一些地方职能部门,都可能是拴在这条利益链上的受益者。当医务人员丧失道德良知,当警方抛弃职业伦理,当地方职能部门推三阻四,太多渎职失职行为,都会给拐卖新生儿一条畅行无阻的通道。 在这起事件上,当地警方此前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背后到底存在怎样的问题,必须接受彻底的调查和问责。只有祛除地方公权力不作为以及各种失职渎职行为,打击拐卖新生儿犯罪活动才能传递法律威严。 本报特约评论员 单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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