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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开禁用药 医生病了谁来治?

2014-02-11 16:48  陆敬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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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孕妇被车撞到了臀部,在检查发现胎儿没问题后,孕妇带着检查单去看骨科,骨科医生开了三种药,但在服用后却感觉肚子胀,查看药品说明书才发现,有两种药竟然是孕妇禁用药。对此,患者要求开药医生给个解释,而医生则称,患者当时并未告知怀孕。(2月11日《海峡导报》)

在过去,望、闻、问、切是医生的看家本领。而现在的医生仿佛患上了“器械检查依赖症”。还未问上三五句,检查单就开出一大把。再拿开药来说,一些医生为了拿回扣,不论患者是否需要,大处方、开贵药亦是司空见惯的手法。本是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竟被铜臭污染了灵魂。年轻的妻子在爱人的陪同下去医院看病,医生起码要问清病情,即使看诊时间紧迫,也应该仔细查看病历和检查单,方能开药。毕竟,许多药物都有相应的禁服人群或慎服人群,医生必须十分慎重。

在这次的事件中,医生的失职致使孕妇服药之后身体不适。按理说,出现这样的失误,医院和当事医生应该主动承担责任,向病人及家属赔礼道歉,争取患者的谅解。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医院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居然回复称,患者夫妇并未告知怀孕事实。呜呼!医院的答复如此轻巧,丝毫没有悔过之心。这样的医院真是让人害怕!

那么,到底要出啥样的事情,才能引起医院和医生的重视?假如孕妇服药之后出了大事,这个责任,由谁来担?要知道,医生所从事的是职业关乎人命,非同寻常,一丝一毫可都马虎不得啊!

因而,笔者认为,发生了这样的事,其根本原因是医生病了。病人有病要去瞧医生,那么,医生病了该由谁来治疗?恐怕只有靠健全的医院规章制度,靠上级监管部门来治了。事件的处理未完待续,笔者不知道该医院有无相关的规章制度,监管部门能否切实履行职责。但是,若不及时给医院把脉,给医生治病,这样的事恐怕还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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