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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记改革终结“乱摸市场的手”

2014-02-19 09:04  周俊生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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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昨日公布《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诚如国务院下发通知所指出的,这是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保障创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对工商企业进行注册登记,是政府所履行的一种社会管理职能,政府通过这种登记管理,可以对社会经济的运行有准确的了解,也可以通过这种制度安排,对某些需要由政府调控的特殊行业进行把关。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国家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并由公司登记机关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公司发给营业执照。《公司法》对各种类别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公司的财务、会计以及公司的运行(包括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和解散、清算)等制定了规定,使公司运作做到了有法可依。除此以外,我国还通过制订各种行政法规对公司登记申请作出了特别规定,这些规定在政府不断强化对经济运行宏观管理的背景下,起到了方便政府管理的作用,也有利于对产业发展作出符合政府要求的政策导向。但是,这类规定过多过繁,也加剧了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束缚了市场活力,其副作用已经越来越明显。

政府部门出于各自的利益需要,在企业登记上设置重重关卡,使企业设立的申请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批准,效率低下。我国30多年改革开放的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政府不断放权,激发民众创造力和创业精神的历史,但由于对政府管理经济的权力过于迷信,政府审批制放松步伐缓慢,甚至出现了要盖的图章越来越多的趋势。为了开设一个企业,需要经过层层审批,从提交申请到最后取得营业执照,需要申请者付出足够的耐心和精力。一些政府部门则通过这种行政审批滋生了寻租空间,使企业运作成本居高不下。

去年出版的《朱镕基上海讲话实录》一书,收录了朱镕基在上海工作期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讲话内容,其中令人深刻的是他对繁琐的行政审批的强烈批评。当时上海的一些外商投资项目仅基本建设开工就需要通过上百个关卡,盖上百个图章。面对此种情景,朱镕基批示:“呜呼上海,不改革,要完蛋。”为了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审批手续,他在上海抽调各部门人员建立了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将外商投资申请分散在上海各个行政部门的126个图章集中到一个机构,政府审批只需“一个图章”就可完成。这项改革使当时的上海迅速地打开了困难局面,推动刚刚起步的浦东开发开放出现实质性进展。

改革总是伴随着各种利益的博弈。将“一百个图章”缩减到“一个图章”,不仅使一些人忧心忡忡于失去政府管制的公司登记是否会出现乱局,更是直接触动了一些政府部门通过行政审批建立起来的既得利益。此次国务院作出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与国务院从去年以来持续推进的取消和下放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的改革一起,将改革的矛头直接对准了政府行政权力这个要害,对政府“乱摸市场的手”作出了釜底抽薪。为了配合此次的改革,经修订后的新的《公司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制订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也将作出相应修改,为此次改革提供法律保障。

正在向纵深推进的经济体制改革,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用政府的简政放权来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调动社会资本力量,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带动就业,推动新兴生产力发展。此次针对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的改革,共有五个方面,大多是围绕着这个目标而展开。比如,在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方面,除了取消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以外,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所有这些改革举措,都能够收到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创业活力,催生发展新动力的积极效果。

周俊生(上海 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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