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发布: 一、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6个,持平的城市有2个,上涨的城市有62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1.2%,最低为下降1.5%。二、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个,上涨的城市有69个。1月份,同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20.9%,最低为下降4.3%。(2月24日,中国网) 乍暖还寒的季节,房地产市场无疑已经成为舆论舌尖上的充分谈资。看空的,看涨的,看客们各持己见,甚至相互攻击,舆论环境充斥火药味儿。业内的,业外的,专业的,业余的,人人都在事关经济、事关民生的房地产问题上,打开了话匣子。房价的拐点会不会依然是一个传说?房价里到底有没有泡沫?地产经济会不会危及金融业?这一切的未知对老百姓的生活影响有多远?公众当然期待着官方的某种权威发布,以正视听,以释其惑。 国家统计局发布,“1月69城市新房价格同比上涨”,这则来自最权威机构的消息无疑是市场需要的。然而,它对于社会大众来说,无疑会引发又一轮社会盲从。等待、观望的市场情绪,期待房价下落后再置业的人们,也将会为这一消息,扼腕痛惜。房价的上涨,再次给期待所谓“拐点”的公众,浇了一盆凉水。 然而,笔者认为,房价上涨的数据没有错,但却充满了“信息不对称”的嫌疑。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房价上涨报告,只反应了房地产市场的一个则面,而忽略了另一个真实情况的存在,即商品房成交量。众所周知,一个有价无市的市场是有极具危害性的。如此以点带面地去证明一个市场,左右一个市场,显然有失公允,更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自然,宏观数据的发布可能误国误民,更根本谈不上是政策制定的“指导方针”,以及合理规划的可靠依据。 同样是一月份的房产数据,中指院却给出了一个别样的答案。他们的报告指出,对包括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在内的43个主要城市的住宅市场交易情况的监测发现,超过九成城市楼市成交量环比下跌,部分城市甚至出现“腰斩”现象。具体来看,43个城市中蚌埠下跌幅度最大,为56.78%;其次是大连,下跌53.11%。此外,深圳降幅为44.4%;北京为36.8%;上海为30.65%。 而在成交量上涨的城市中,厦门涨幅最大,为1919.78%;其次是南昌,环比上涨473.82%。跌幅和涨幅,这两个数据不打架,她们鲜明地给出了房地产市场内存在的事实,即房地产市场至少在新一年的第一个月里,是有价无市的。 讨论我国房价,已经不是涨与落的问题,我们更该担心泡沫经济的危害。国家统计局一头热地发布房价上涨的报告,罔顾了太多事实。一味强调报表上的数据上涨,只能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空谈。从房产成交量指数看,投资性购房需求逐渐萎缩,刚需又不足,完全无法消化过剩的供应。如此颓势势必会对部分项目因资金链断裂而带来危机造成影响。如果这种现象频发,则容易导致整个城市的楼市危机。 为此,《青岛财经日报》指出,热点城市住宅市场有逐步沦为少数人“自弹自唱”的危险。即使是进行国际比较,北京、上海等住宅价格也已经与国际大都市比肩,但住户收入状况差距很大,风险状况不言而喻。盲目地把城市“大饼”摊大,而没有实体产业支撑,最终也难免会陷入后继乏力的境地。实事求是的说,一劳永逸的土地财政的好日子该到头了,嘤嘤着房价的连年上涨,结果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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