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一词经常出现在中央和地方纪检部门的禁令中,纪委都如何认定“高档”呢?北京青年报记者通过对中央纪委网站的通报进行梳理,可以简单列出一份有关“高档”的官员吃、喝、行等方面的“负面清单”。(2月24日《北京青年报》) 鱼翅、燕窝不能吃,对人民公仆来说都很清楚,因为去年年底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此进行了“点名”。“茅台”也不能喝,因为众所周知这是高档酒。那金骏眉茶呢?想必很多人不知道这是什么,但还是不能,因为中纪委在天津滨海新区督办时,对这个茶“点了名”! 自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公职人员正在努力远离高档消费,然而,究竟什么是高档消费?除了少数如鱼翅、茅台等明文规定禁止或众所周知属于高档消费的外,很多消费项目,公众可能都不知道具体属不属于高档。媒体也一样,于是媒体便通过查询纪委的公开通报,在一个个反面教材中逐字逐句查询,不所谓不辛苦,但总算为公众罗列出了一些“高档”的“负面清单”。在此,先给这些媒体点下赞。 媒体对“高档”的梳理,让更多人明白了哪些属于高档消费,但是对反面教材中没有出现过的,媒体也无能为力,因为目前还缺乏定义高档消费的“官方尺子”,民众不知道究竟多“高”才算高档消费。 整治高档消费,刹住了明目张胆的消费行为,但有时往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让人去高档酒店,便去私人会所,不让人去私人会所便去家中“盛宴”,高档消费屡禁不止。尽管有些是少数官员思想腐败主动乱作为的结果,但也有些是当前对高档消费缺乏具体定义不能“纸上钉钉”执行的结果。 要定义高档消费,其实不难,固然不能将所有“高档”全部书写出来,但可以采取“限价”一类的措施,对衣食住行各方面来定个规矩,越过多少价位,便算违规。比如2月25日,四川省确定省直机关差旅费报销标准,对伙食、住宿、交通等费用限额进行了明确规定,但凡超出就当自理。四川的做法就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媒体“代替”官方梳理“高档负面清单”,是社会公众主动参与整顿干部作风与反腐的有力表现,更是对反腐“官方尺子”的强烈呼唤,有关部门何不顺水行舟,拿出“高档消费”的“官方尺子”,给社会公众“省省力”,也给人民公仆“念念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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