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日前发布《关于促进低成本航空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多个方面给廉价航空开出了绿灯,廉价航空长期以来面临的优质航线和航班时刻资源被大型国企掌控、民资航企很难与其展开有效的市场竞争的局面有望得到改观。 廉价航空概念早已在全球航空界风靡。改革开放后,我国民航业出现了高速发展,并且已经打开民营资本的准入大门,但是,由于在民资进入民航市场之前,民航业基本上是由国资航企一统天下,新进的民资航企为了与之展开竞争,也大都采用了廉价航空模式。由民资航企挑起的这股廉价航空旋风虽然动了国资航企的奶酪,而当国资航企为了应对竞争也推出廉价航空的时候,它可以方便地运用原有的市场优势对民资航企形成挤出效应。 管理部门尽管已打开了民资的准入大门,但在对民资航空企业的航线和航班时刻的行政审批上多有限制,使民资航企很难打开市场。我国民资航企出现的历史尽管已有10多年,但发展一直比较平淡,有的甚至因严重亏损而倒闭,虽然其中有其经营出现重大失误的因素,但更多的原因还是在与国资航企的竞争上先天地处于劣势。 此次民航局出台的指导意见,虽然没有专门提及民资航企,但其推出的一系列措施明显有利于民资航企的发展。其中的最大一个亮点是,改进航班时刻分配政策,进一步降低设立低成本航空公司及分子公司的门槛,这有利于民资更方便地进入航空市场,也有利于得到更多的航空资源。民航局还表示要研究制定低成本航站楼建设行业标准或建设指南等,这更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目前民资航企的竞争劣势。 最近几年,我国的铁路建设取得了快速发展,高铁的便捷性和低票价优势已经对旅行客源市场产生了不可忽视的争夺。在保持一部分豪华奢侈型旅行消费的同时,民航业为了争夺更多的市场资源,选择廉价航空模式将是大势所趋。在此时刻,民航局发布的这个指导意见顺应了这种市场发展趋势。而随着廉价航空的常态化,保证市场公平竞争将是民航局在行使市场管理时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 当然,民航局在放松对廉价航空的管制的同时,还需要强化对这种经营模式的监管。廉价航空降低成本最基本的就是两种手段,一是通过提高飞机利用率来降低单位成本,二是通过降低维护成本来提高边际效益。但对民航企业来说,这两个手段的使用必须适可而止,否则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因此,民航局有必要在放松廉价航空管制的同时强化对其运行安全的监管,航空公司的机上服务可以减少,但安全航行的标准不能偏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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