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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高税负令作家蒙羞

2014-03-11 09:04  顾昀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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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放在1980年大约是一个人的年工资收入,现在却不如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这点钱就开始征税,让作家们情何以堪?

稿酬个税起征点是两会期间的老话题,近年来,来自文学、出版等领域代表委员曾多次建议提高相关标准。近日,全国政协委员、著名作家张抗抗表示,稿酬个税起征点过低导致作家税负过高,有违社会公平正义。

现行稿酬个税起征点为800元,于1980年开始执行,与当时个税起征点一致。如今,个税起征点经多次上调已提高到3500元,而稿酬个税起征点仍原地踏步,保持了34年不变。仅此一点,足可证明其不合理性。张抗抗举例,有作家耗费5年写成一部长篇小说,获得税后稿酬3万元,税负近1万元。这个例子形象反映了低稿酬、高税负对作家的“盘剥”。

但这还不只是“盘剥”,这已经令写作者蒙羞。这30多年来,国内什么东西都在涨价,有的还涨了几十倍上百倍,可就作家的稿酬标准没涨,稿酬个税起征点也没提高。这是为什么?难道作家已成为“被遗忘的群体”,还是和作家“谈钱伤感情”,又或者这部分人的权益根本不值得重视?无论何种原因,这都是对写作者的伤害。

这种伤害既是物质上的,也是心理上的。由于低稿酬、低收入,许多作家都抬不起头来。按照张抗抗所举例子,一个作家花5年时间写一部长篇,收入不过3万元。倘若这位作家没有别的谋生手段,那么这笔钱还远不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网上有一句话,低稿酬几乎消灭了自由撰稿人这个行业。其实应该说,是低稿酬加高税负在消灭以写作为职业的自由撰稿人群体。不尊重知识生产、不尊重文化人,应该被看作一个社会的悲哀。

去年9月,国家版权局发布相关征求意见稿,拟将原创作品基本稿酬标准提高到千字100-500元。维持多年的低稿酬标准,有望获得提高。虽说修订稿的稿酬标准依然不尽如人意,不过,既然稿酬标准已在着手修订,稿酬个税起征点理应作出相应修改。800元放在1980年大约是一个人的年工资收入,现在却不如全国绝大多数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这点钱就开始征税,让作家们情何以堪?

相信许多作家不是为了钱而写作,还有不少市场化的写作者,根本用不着担忧稿酬标准以及税负,但如果一个国家稿酬标准如此之低而税负又如此之高,这恐怕就不仅仅是钱的问题了。

但愿明年两会上,不会再听到作家们关于提高稿酬、降低税负的呼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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