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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可戏 法律更不可欺

2014-04-14 16:32  老癸 贺成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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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幸福的家庭,毁于一次假离婚。“我们是假离婚,离婚协议也是假的!”无论刘先生在法庭上如何喊冤,一切都已太晚,因为他在《离婚协议》上签了字。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这对夫妻的《离婚协议》有效。(4月13日《海峡导报》)

民间有句歇后语,叫偷鸡不成蚀把米。这话如果用在这里,偷鸡不成不是蚀把米,而是蚀了一担,甚至是一火车大米了。两口子当初之所以“协议离婚”,就是因为要购买第二套房子,为了规避限购限贷政策。没想到后来感情出现了危机,那种本来是成人“过家家”的“离婚协议”竟然弄假成真了。

这个刘先生“冤枉”吗?说冤枉也冤枉,本来为了省点钱再买一套房子,可现在买到手的房子没有了不说,老婆也飞了。这不仅是鸡飞蛋打,更是连“窝”也被捣了。但这真的是玩火者,被火烧。从现实看,假离婚尽管法理不容,但诸如此类为规避某些政策、法规,以及为达到某种目的假离婚的,却可谓层出不穷、五花八门、不胜枚举。有一些人在这里栽跟斗,恐怕也是早晚的事情。

婚姻不可戏,法律更不可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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