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城管暴力执法不能仅道歉了事

2014-05-21 07:46:43 王石川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有网友曝光河南信阳城管暴力执法打砸小摊贩,引发普遍关注。19日晚,信阳市浉河区金牛山办事处通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的不文明执法行为,已责成当事全体工作人员向摊主和公众道歉和检讨。

网友称,七八个城管队员打砸摊贩的小车,对摊贩夫妻实施殴打,并且阻止围观的学生拍照。从这番描述看,城管行为极其恶劣,可相关通报却轻描淡写地认定,这只是“不文明执法行为”。大事化小,便可淡化处理,所谓的责成当事人向摊主道歉便符合逻辑。可问题是,仅有道歉就行了吗?

纵观城管与摊贩的纠纷,在处理结果上,往往出现两种大相径庭的情况。城管打了摊贩,如果没出命案,大多不会有太严厉的处理,很多时候是“临时工”被辞退了事;摊贩打了城管,行拘算轻的,甚至会被刑拘。如果这种情况长久下去,法律的威信何在呢?

回到此次事件,仅仅是不文明执法,还是已经涉嫌违法,还是要查查清楚,否则即使道歉了,也难服众。

今日主笔 王石川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