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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为受虐儿童撑腰

2014-06-03 07:57:28 练洪洋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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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盘点2014年被曝光的“虐童事件”,每月平均近3起。请注意,这些只是被曝光的极端事件,而潜在水底的虐童行为有多少,无人知晓。

对“虐童”行为的矫治,首先是法律要硬起来。我国原则性禁止虐待儿童的法律法规不少,如《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然而这些多半属于倡导性,惩戒效力不足。一项网络调查显示,95.6%网民支持在《刑法》中增设“虐童罪”,以刑罚方式震慑、惩戒施暴者。有许多专家也持此论,这说明专门设立“虐童罪”至少在民意层面已经成熟,不存在问题。

如果“虐童”行为发生在家庭,受到父母等亲人的虐待,还必须与儿童监护权联系起来。很多时候,即使外界发现儿童受到父母虐待,也因救济乏力而无法防止悲剧的继续发生,典型的案件如“南京饿死女童案”。这种情况,需要得到授权的行政部门或社会组织介入,剥夺施虐父母的监护权。现行法律对公权力介入监护的举措规定得不具体,对有过错监护人的惩戒措施也缺乏可操作性,相关法律修正时应予考虑。

本报评论员 练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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