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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公车私用要敢于动真格的

2014-06-03 17:51:25 路可玫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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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载,昨日上午,市纠风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对端午节期间公务车辆回场停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一些单位存在派车手续不够完善、行驶证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封存保管及个别公务车辆未及时回场停放等问题,检查人员当即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立即将车辆回场停放,并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见6月3日的《厦门日报》)

端午节前夕,下达了“封车令”,端午节进行实地检查,十分及时、必要。问题是,对于没有按照规定回场停放、没有进行封存的公车,端午节期间到底干什么去了,理应责令有关单位给个说法,检查单位也应该及时核对查实,看有没有公车私用的情况,如果有,理应严肃查处,决不能一律“整改”了事。

时下,公车私用的“潜规则”是:公车1/3公用,1/3领导用,1/3司机用,早已为人诟病。公车私用的“禁令”年年都在发,为什么公车私用的现象屡禁不止?说穿了,治理公车私用并不缺乏规章制度,缺乏的是对规章制度的执行与遵守。也就是说,缺乏对既得利益者敢于动真格的决心与行动。正因为查处时,不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就是“家长打孩子”,伤不了公车私用者的痛处,难以让其长记性,自然不能制止公车私用了。

事实早已证明,治理公车私用的关键是在于,端正公车私用的责任与后果。没有具体落实的决心与行动,不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率,让公民敬畏规章制度,再好的规章制度也会成为一纸空文。治理公车私用,更是如此。

古人云:“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而今,回访检查,进行整改,好是好,但不是“必行之法”。相反,近闻,湖南省邵阳市纪委近日通报,邵阳市北塔区法院一名副院长和一名庭长均因公车私用被免职,该院院长因管理不严被诫勉谈话。这两名法官因公车私用被免职告诉我们,治理公车私用就是要敢于动真格的,问责到人,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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