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在深圳,半岁大的李成龙被拐卖。14年后,父母终于将他找回,却发现他的原户口被撤销,要上户须交巨额超生罚款。 被拐卖,被过继,早早辍学,被父母找回却成了黑户,这个孩子承受了远超其负载的辛酸与负重。李成龙的回归,却给父母带来巨大麻烦——必须交30多万元罚款才可落户,这真是耻辱。李成龙的父母该不该交罚款,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在微博上表态:“不应该。”既然不应该,当地派出所为何不给上户口?表面上看,是按照计生政策,实际上无非一个“利”字作祟!在罚款经济支配下,计生部门哪怕连被追回的拐卖儿都要盘剥一番,人性何在、道义何在? 在多方努力下,当地派出所表态愿为李成龙落户。但李父仍担心无法逃避罚款。如何打消这种焦虑?最关键的是,如何取消这种粗暴的罚款,又如何遏制计生部门的罚款冲动?而对于李成龙的家长来说,应该追究的是,孩子当年被拐后为何能够在异地落户?那些虚开证明者该承担何种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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