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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结扎”的是政府的“滥权”行为

2014-06-19 15:33:39 李德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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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有媒体记者关注了“江西赣州寻乌县计生政策与多项行政审批挂钩”的新闻。昨晚(16日),寻乌县委宣传部向中国之声发来答复函,表示相关部门已组成调查组,经过核实,相关单位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对报道中提到的问题,将立刻整改。(6月17日《中国广播网》)

随着法律的逐步健全,国家对各级政府的施政行为进行了大力地改革和规范,搞“搭便车”施政的政府部门已经越来越少了。但在江西赣州寻乌县的一些政府部门,却还执行着“计划生育证”和“结扎证”与多项行政审批挂钩的政策。小小的“结扎证”凭什么敢四处伸手,干预落户口、办工商营业执照等政事呢?笔者以为,江西寻乌县这种“搭车”“捆绑”的施政行为,是“懒政、低能”的表现,是“滥权”没有得到阉割的结果。

政府部门之间施政时搞“搭车”“捆绑”会省去很多麻烦,不费力气就能达到目的,因此,在某些部门之间就衍生了一环套一环,一关卡一关的办事程序,群众把一套程序都走完,政府的施政过程也就轻松搞完。这看似提高了行政效率,实则却涉嫌侵犯公民基本权利,违反国家的法律规定,造成政府“慵、懒、散”的工作作风,害远大于利。

“滥权”的害虽大、利也小,但关键是它害的是群众,利的却是官员。因此尽管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要求,但却总有些政府敢于明知违法而为之,赋予“计生证”“结扎证”以强大的能量,乐于让它们四处插手政务。个别政府之所以会有如此胆量,敢拿公民的权利当草芥,是因为群众对政府缺乏监督的能力。理论上公民可以监督政府的行政行为,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百姓不到逼不得已,谁都不愿意与官理论。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对于政府和官员的问责、追责机制还不够健全,可操作性还不够便利,求法律追究官员责任,不如求媒体关注来得快,来得实惠。

国家不健全行政行为的问责追责机制,很多政府或部门就会抱持侥幸心理,“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能清闲一天是一天。即使不幸被媒体关注了,大不了连夜召开紧急会议,主动向媒体承认错误,并承诺积极整改就是了,等媒体的注意力过去了,我再慢慢改,仅此而已。如果我们问责和追责机制能够跟上,那结果可就不是承诺改正那么简单了,改的同时还要究一究以前的责任,该罚的罚一罚、该问的问一问。如此,为官者才能主动“结扎”自己身上的“滥权”行为。

为了减轻工作负担,总有些政府喜欢“结扎”老百姓身上的权利,而不愿意“结扎”自己手中多余的权力。只有国家早日完善官员施政问责机制,彻底“结扎”政府身上“懒政和滥权”等行为,才能真正提高行政效率,增强施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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